电诈“工具人”是一种比喻,是对帮助电诈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在电诈犯罪链条中,电诈分子为完成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大肆收购、获取“两卡”和个人信息,发展“跑分”洗钱、推广引流等网络黑灰产,利用多种手段利诱蒙骗群众成为电诈“工具人”。
电信网络诈骗各环节都需要“工具人”,有供卡类、金融支付工具类、转移案款类、提供通信技术支持类等不同类型的“工具人”。下面就来为您一一介绍:
转移案款是指电信网络诈骗钱款进入银行账户以后,通过手机银行操作转出至其他银行卡或通过银行ATM机取现后存入其他银行卡的行为,简要概括为转账和取现。帮助转移电信网络诈骗案款可能会触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金融支付工具是指具有支付结算功能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如微信、支付宝等。这些第三方支付平台要求实名认证,因此,犯罪分子就会想方设法利用他人的微信、支付宝等用于收取、转移电信网络诈骗案款。提供金融支付工具者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供卡指的是提供银行卡、手机卡,其中银行卡包括个人名下银行卡、公司名下对公账户。犯罪分子常以高额报酬为诱饵,诱骗有贷款需求的人或者资金紧张需要用钱的人,使用其银行卡帮助诈骗团伙刷流水或者转账。供卡者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指的是通过架设GOIP、多卡宝等虚拟拨号设备,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分子提供远程控制国内电话卡拨打电话、收发信息的技术支持。上述设备可以同时插入多张手机卡,通过手机软件远程控制手机号拨打电话。提供通讯传输技术支持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伪装订单是指电信网络诈骗分子为洗白案款,在金店、花店、蛋糕店、烟酒店等进行大额消费套现,或通过“慢充平台”将真实的话费、电费等生活缴费充值订单与诈骗转账订单替换,致使不少人无意中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提供软件技术支持是指依靠专业知识为犯罪分子量身定制软件、搭建网站,或为解封微信、支付宝等账号提供帮助,为犯罪分子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或者传播淫秽物品等提供软件技术支持。此行为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推广引流是指帮助发布广告链接、二维码、涉诈网站等,帮助犯罪分子增加网络点击量、与受害者建立联系以便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可能会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诈骗分子会发布高价租用、购买广告,引诱同学们将自己的“银行卡和电话卡”租售,甚至会将同学们发展成为“卡农”,于不断发展来帮助收集更多“两卡”。他们利用租售的手机卡拨打诈骗电话、发送涉诈短信;同时利用银行卡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来转移涉诈资金。
诈骗分子通常发布高薪兼职广告,称“高薪兼职、工资日结”来吸引同学们上钩。
诈骗分子在网络发布类似“两部手机一根线,天天入住大酒店”等兼职信息,以此引诱同学们上钩。
诈骗分子通常会在网络发布高薪兼职信息,要求同学们执行相关操作,以便诈骗分子与受害人之间建立联系。
电小二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贪图小便宜而以身试法,遇到可疑情况和上述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谨记妥善保管好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网银U盾等信息;不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及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账户及支付二维码。如果遇到陌生人、或网友要求出借、出售相关信息供其使用并声称给予报酬的,切勿提供。尤其是那些声称可以帮助贷款,结合刷流水、新开户等理由要求提供使用账户,更需高度警惕。
犯罪分子会利用百姓不想惹祸上身的心理,对不同群众进行有针对性的诈骗。电小二想提醒大家,不要贪图小便宜,天上不会掉馅饼,汇款转账需谨慎,先付后到需警惕,公安机关不轻信,当面对质最可靠。
对陌生来电、短信保持警觉,特别是涉及金钱、个人信息的内容。不轻易相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
不随意在网上泄露身份证号、银行卡号、密码等重要信息。谨慎填写各类调查问卷、网络注册表单,避免信息被不法分子利用。
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下载来源不明的APP。
社若对方自称是银行、公安机关等机构,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其身份和所述事项的真实性。
关注警方发布的防诈案例和提示,了解最新的诈骗手段。向家人、朋友普及防诈知识,相互提醒。
手机安装国家反诈中心 APP 等防护软件,能有效拦截部分诈骗电话和短信。
统 筹 | 陈 涛
策 划 | 杨 健
封 面 | 杨 健
图 片 | 杨 健
文 案 | 夏守约
排 版 | 张程程
审 核 | 张竞文 马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