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执行去

文化   2024-11-19 18:54   四川  



打击拒执  惩治失信

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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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法院执行的相关动态


案件进入执行后,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会有什么后果?近日,被执行人李某、董某因拒不报告财产和不如实申报财产,被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法院分别处以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与雅江县人民法院协同合作,成功完成一例异地保全案件,展现了川渝两地法院高效的执行协作与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有力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案件中,部分被执行人往往心存侥幸,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如实申报财产,企图通过虚假报告财产的方式规避法院执行。为此,高县人民法院开展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依法打击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行为,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芦山县人民法院坚持“三个抓实”,发挥“三种效应”,立足“三个融合”,进一步展现执行强制性,提高执行办案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2024年11月7日起,芦山县人民法院集中开展冬季攻坚,打击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执行专项行动。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被执行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被执行人采取约谈、训诫、司法罚款和司法拘留等惩戒措施,有力震慑一批心存侥幸拒不报告财产或报告财产不实的被执行人。


机动车挂靠经营,一般指挂靠人将其所有的机动车登记在被挂靠人名下,但是机动车仍由挂靠人实际占有、使用,挂靠人借用被挂靠人的相关资质,以被挂靠人的名义进行经营。在现实生活中,个别被执行人认为自己的机动车登记在被挂靠人名下,就可以逃避法院执行,这种想法无疑是异想天开……

来源: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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