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补贴9.5万元|雅安首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已到账

文化   2024-11-19 18:54   四川  

@雅安广大营运货车司机朋友

雅安首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已到账

补贴政策2024年12月31日截止

据了解,该政策最高可补9.5万元

还未申请补贴的司机朋友

要抓紧时间申报哟




11月18日,记者从雅安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日前,雅安市完成了第一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发放,发放金额1.8万元。按照《雅安市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全市已受理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申请21辆,申请补贴金额67.2万元。


2024年10月,雅安市交通运输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方案》,推动雅安市交通运输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助力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方案》印发以来,各相关部门全力推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等惠企惠民政策落实,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政策出台背景、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及补贴资金申请、审核、拨付等,并深入交通运输企业一线,全覆盖摸排登记全市新能源公交车和老旧营运货车底数,为前来咨询的企业和个人进行详细解读和指导。


下一步,雅安市交通运输系统将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企业和车主了解补贴政策、积极申报。同时,强化部门之间的协作与配合,加快资料审查进度和补贴发放进度。


在此提示广大司机朋友,补贴政策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还未申请补贴的司机朋友抓紧时间申报。





申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

操作指南来了

@雅安广大营运货车司机朋友,请查收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补贴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


(二)补贴范围:

      1.仅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

      2.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

      3.仅新购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三)补贴标准:

对申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营运货车所有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具体标准按交规划发〔2024〕90号文件执行(见下图)。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


(四)车辆认定标准:

      1.老旧营运货车,是指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中型、重型(中型载货货车: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吨且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不包括低速货车。重型载货货车: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载货汽车)营运柴油货车,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2.报废老旧营运货车,是指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且车辆注销之前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3.报废更新货车,是指报废上述货车,并购买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且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4.新购置新能源货车,是指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二、补贴申报


车辆所有人应在政策实施期间,向其所在地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资料,车辆所有人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报废车辆属地与更新车辆属地不一致的,统一在报废车辆属地申请,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资金申请表》,附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仅报废营运柴油货车

  1.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3.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二)报废并更新营运货车

  1.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3.报废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4.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5.新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三)仅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1.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2.新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以上申请资料均提交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清晰完整,并需申请人签字,申请的运输企业应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报废货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货车的《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于2024年7月3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雅安市融媒体中心记者:高菲菲

编辑:叶瑞

审稿:唐砚玉、高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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