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氏列传|铁面御史方佑

文摘   2024-06-07 06:10   安徽  

方佑(1418-1483),桐城桂林方氏,方懋(字自勉)的第三子,曾任四川道御史,长沙府攸县知县,桂林知府。人称桂林公。入府县乡贤祠。妻吴氏(1421-1490),断事吴钊的女儿,有一子:方隆。有两个女儿:长女嫁给钱鸾,因为儿子钱如京显贵而被追赠为夫人;次女嫁给吴希德,是宝应府经历(官名)吴禧的儿子。方佑之后代称为中三房。



桂林公最初名叫瑾,彭侍御公见到他说:“你他日应当辅佐佑护天子”,于是改名叫佑,字廷辅,号省庵。方佑写文章很有奇特的气概,志向和品行也是如此。兄弟五人(大哥方琳、二哥方玘、四弟方瑜、五弟方瓘)皆能学。乡大夫章公纶(郡守),看着说:“方氏五龙”。(见方瑜列传)


正统庚申(1440)父方公自勉去世,享年五十一岁。

正统丁卯(1447年),方佑凭借县学生的身份应天乡试中举,获得第三十八名。乡举归来行至郊外,想起父母已经去世,悲痛大哭,以至于从马上坠落。


天顺丁丑年(1457年)在会试中获得二百三十一名、廷试三甲进士,授观政地官(在户部见习)。天顺庚辰(1460)授四川道御史。方佑风采十分严峻。御史台李公秉和林公聪在有重大决议时一定会说:“方御史认为怎么样?”


天顺辛巳(1461),方佑巡视河间地区。并依据法律裁断锦衣卫的官校。有盗贼杀县簿的案件发生,但未能捕获凶手。方佑假装返回朝廷庆贺元旦,而在除夕时返回,奇袭盗贼老巢,并将其诛杀。审查陕西的案卷,使得官吏无法藏匿欺诈行为。


在两浙地区清理盐务,有掌权的大臣设宴想要款待方佑,一概没有答应。请求私下会面,也没有得到允许。于是,请求谒见和留宿的弊病都得到了整治。

成化元年(1465年)方佑受到皇上赐予诏书褒扬,追赠方佑父母与其同等的官职(四川道监察御史),并且封赏自勉公的配偶为吴孺人。



乙酉年(1465年)初,方佑前往广西巡察。苗族贼人十分猖獗,企图攻城。廷辅下达命令。大军即将到来。官吏和百姓若有轻举妄动者将被斩杀。方佑将城中的百姓全部装备护甲。让他们从南门出,东门入,更换服装,如此循环四次。苗人以为大军已到,于是都逃走了。苗乱遂平息,方佑一举免除了一场生灵涂炭。


方佑上书朝廷陈述了导致苗乱根由,和平息事件的经过。皇上认为这件事处理的很好。对于不检点的督抚官员,方佑弹劾他们,使他们被贬谪。依法捣毁了当地的迷惑民众的淫祠,并把拆下来的砖木材料用于盖贡署院,使封国在桂林的靖江王朱守谦及以下的人告诫自己的左右,要小心避开方御史。


方佑自从出仕为官以及巡察三个省以来,廉洁自律,从未接受过一次馈赠。成化丙戌(1466)出任外官的方佑重新被调回朝廷任职。



边境有两个百姓被敌人掠夺后逃回。巡逻的人抓住了他们,主将把他们当作俘虏上报。皇帝命令台臣审讯,判定他们死罪。上命方佑和权贵(中贵人)监斩。方佑调查了实情。停止执行刑罚,并草拟奏章。权贵很不高兴。方佑顾不得考虑其他。争论中言语侵犯了权贵。权贵向皇帝告状。皇帝命令卫士将方佑拖到朝廷上,杖打三十大板,并贬谪他去长沙府治理攸县。

临行时,朝廷的士人争相赠送诗文。司马王伟有诗曰:“忤旨要平天下狱,破蛮曾赞岭南机。”诗大意:强调方佑敢于违背旨意,为了平反冤案而努力,后一句则肯定了他在岭南面破敌时的智谋。


长沙府攸县的风俗粗犷凶悍,方佑召集父老讲解法律条令,宣扬朝廷的恩德旨意,让他们相互传达,然后慢慢地惩处首恶之人。通过设计奇妙的计策,擒获了大盗石长子,其他盗贼也纷纷溃散。

方佑于是命令百姓组成甲伍,每一统辖十户,每十统辖一百户,平时相互监督纠察,有寇贼来犯时互相救援。这样一来,奸邪之人无处藏匿,百姓得以安居乐业。

攸县的赋税一向很重,负责征税的人乘机作奸犯科。方佑惩处了这些奸吏,并且期望百姓能够自觉纳税。到了纳税的期限,百姓们纷纷前来交税,数年拖欠的税款,在短短几个月内就交齐了。茶陵的军饷需要从攸县获取,有些人就向农户勒索,贫苦百姓因此而获罪。方佑却独独释放了这些小民,让富裕户承担责任,军饷也没有短缺。


在闲暇之余,廷辅还修缮了学宫,让众儒生拿着经书请教问题。方佑明坐后堂,召集众官吏,传授法家的言论以及《诗》《书》六艺的大意。



方佑因时常帮助百姓,致使自己俸禄不够支出,方佑长兄方琳(字廷献)常常拿出自家的资财来帮助他。由于方佑把攸县治理的很好,考核政绩时,被列为天下第一。


方佑在治理攸县时得到了天官卿的认可和赞扬,天官卿慰劳他说:“你治理百姓很辛苦,不久就会召你入京了。”可惜天官卿不久后离职,以前对方佑心怀不满的人,恰好在这时接替了他的职位。方佑又回到了攸县。


中丞吴公琛奉命考察楚地的官吏,唯独奖励廷辅,并将他的行为张榜公布,让各县以此为榜样。御史台的使者罗公篪、杨公璿也相继举荐他,尽管有中丞和御史台使者的举荐,但那些对方佑心怀不满和嫉妒的人却很不高兴,方佑最终还是被调任到桂林,担任桂林太守。


这大概是因为桂林是旧的巡察地区,有人故意抑制他。方佑前往桂林,执掌法纪和政令。临桂县除了正常赋税外,每月还要征收九万钱供奉上官。方佑上任后停止了这项征收。他在桂林只待了八个月,离开时只带了一担书籍、衣物和被褥。


方佑归乡时年五十四岁,回来后结屋万松间,十余年足不入城市。他是乡里的表率,对恶人恶行严厉惩治。如果有人犯错,他会当面斥责,毫不留情,但人们也明白他没有别的意图。他对待同族宗亲,恩情深厚,情义融洽。在家居住了十多年,成化癸卯(1483)卒于家。享年六十有五。


乡人请求御史台的使者在学宫祭祀他。赞文写道:“我读《汲黯传》,认为他憨直而负气,以为这样的人喜欢有所作为,却喜欢清静,好像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大概是他的学问如此吧。方佑在朝廷上舍生取义,简直就是干将、莫邪一样的人啊!而他却乐于恬静,以“省庵”为号,他所著的书叫《省庵集》。还没到老就辞官,操行非常严谨,没有私欲所以刚正,确实如此啊。”

意译作者:方友才(桐城桂林方二十三世)原传繁体,断句,意译白话文或有错误,欢迎方家指正。

列传原文来自:(《桐城桂林方氏家谱》方传理主修)

声明:为了让读者更方便阅读理解,全文桂林公、廷辅公处统一用名方佑,无不敬之意。(部分配图网络,版权归原拍摄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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