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别人拍的照片,别人自然拥有这张照片的著作权。如果对着别人的照片再拍一张照片,这就是典型的翻拍,肯定是侵权的。这跟在电影院里面录像是一个道理,都属于翻录,妥妥的侵权行为。
有些摄影师认为,只要是自己相机拍的,自己又有拍摄时的原始数据,就能证明该作品的版权是自己的。
一般而言确实是这样的。原始数据确实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很多时候它甚至都能成为关键证据。一般默认也是谁有原始数据谁就有这件作品的著作权。
但是也不一定。比如题中所说的这种情况,即使你有原始数据,可是你的原始数据也是基于别人的作品来的,翻录过来的东西,怎么可能因为有原始数据就成你的了?
也正是这种原因,所以不少展览也是不允许拍照的。
有的展览展厅布置就是一种创作,或者展出的就是别人的作品,尤其是摄影、建筑、设计展览。别人的作品只是展出供人欣赏、交流的。
如果你用相机,对着别人展出的作品再拍一次,那不就是翻录吗?如果你再把翻录的照片拿去传播,势必会对原作者造成影响,甚至直接侵权。
当然,如果你只是在展览中自拍打个卡,没有拍到展出的作品,或者更多拍摄的是展览的场景,没有拍清楚展览作品,则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撞场景。没错!大家经常遇到撞衫,肯定很少遇到撞场景吧?
我们在拍摄的时候,很多时候都是在公共场所拍的。既然是公共场所,你能拍,我也能拍。
如果恰巧两个人在同一个位置用同样的设备,采用同样的视角同样的构图,各自拍下两张照片。那么这两张照片很可能就是高度相似的,甚至一模一样。
这时候又怎么判断到底谁侵了谁的权呢?尽管这种概率非常小,但也并不是不可能。
在国外确实就有过这样的先例。才开始双方还互相指责对方抄袭。后来将双方照片放大后发现二者只是高度相似,并不是同一张照片。
也就是说,这种撞场景拍的照片,是可以通过放大看到差别的,哪怕二者再怎么高度相似,也一定有细微的差别。只要二者并不是一张照片,那就不存在谁抄袭谁的问题,更没有谁侵了谁的权。
这种撞场景跟前面所说的翻录是有本质区别的。翻录就是针对别人的照片拍的,撞场景只是巧合,本质上还是两张照片。
那如果我看到别人的照片很精彩,找到当时的拍摄地,尽可能还原当时的场景,模仿别人的构图,拍出一张跟别人高度相似的照片呢?
这种其实也是不构成侵权的。
你想想看,摄影史上有多少经典照片,后来学习的摄影师还少吗?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模仿当时摄影师拍的照片,用自己的镜头重现经典。
从法律角度来看,著作权也要求作品有独创性,其中构图、色彩、通用图表这类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也就是说,你只是用了别人一样的构图方式,但是照片还是你拍的,自然不存在侵权。
本文图源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