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酒了,私了他应该会同意吧?
还好他不知道我喝酒了,私了也行!
我们已经报警了!
一场交通事故
2个人酒驾
在违法犯罪的边缘互相拉扯
真的是2个人
12月12日0点37分
水富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
水富城区金沙江路与工农路交叉路口
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印某驾驶小车行驶至
金沙江路变更车道时
撞到郑某某驾驶的摩托车
造成郑某某受伤
接警后
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
见到民警到来
印某和郑某某先是一阵错愕
随后开始支支吾吾
表示双方可以协商“私了”
不需要警方处理
因此,民警推测
两人可能涉嫌酒驾
果不其然
经检测
印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2mg/100mL
郑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7mg/100mL
双方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原来,撞车后小车驾驶员印某
自知喝酒理亏
就跟郑某某协商私了
巧合的是
这两人均是二次酒驾
郑某某也曾在2021年2月5日
印某曾在2023年2月6日
因酒后驾驶被查处过
目前
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
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希望广大驾驶人时刻牢记
生命只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