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拟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
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不断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拟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优化,现将《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提出宝贵意见,并于2024年12月25日前通过电话、邮件、信函等方式反馈至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通过电话方式反馈意见请拨打:0870-2226989。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请发送至邮箱:yngjjzt@163.com。
三、通过信函方式反馈意见请寄至:昭通市昭阳区海楼路48号(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编:657000。
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方案(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一、支持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期房项目合作准入
经核准进入昭通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的期房项目,开发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的,视为符合合作条件,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按“一楼一议”原则研究予以合作准入。
二、支持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在昭通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期房和现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支持“兴昭人才”及市外入昭高层次人才市外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持有“兴昭惠才卡”的缴存职工、市外入昭的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相当层次的缴存职工在市外购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住房公积金。持有“兴滇惠才卡”的缴存职工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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