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清理整治公租房住房
转租、转借、转让等行为
促进公租房规范化管理
今年以来
昭阳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开展公租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共清退转租转借、房产超标等违规房源1320户
昭阳区公租房专项整治组
已将涉嫌转租转借的承租户
报综合执法局进行处罚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责令按市场价格补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的租金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但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担公共租赁住房的:
第二款:有前款所列行为,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租房是政府规划建设
为符合规定条件的
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提供保障性住房的民生工程
属国有财产
不属于私人所有
下一步
昭阳区公租房专项整治组
将对公租房进行常态化整治
发现一起
清退一起
绝不姑息
如果你发现公租房的承租户
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可以拨打电话
0870-2132596
进行举报
来源丨@昭通发布 微信(ID:ztfbwx)丨昭阳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