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吃一堑长一智”
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
通常都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酒驾的代价
可有的人不但不反省改正、汲取教训
仍旧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驶
案例回顾
12月12日凌晨12点37分许,水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水富城区金沙江路与工农路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民警接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据民警了解当晚凌晨12时36分许,印某驾驶小车沿水富市工农路行驶至金沙江路(农村信用社门口)路段,变更车道时碰撞到郑某某驾驶摩托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郑某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撞车后,印某喝过酒自知理亏,就跟郑某某协商“我喝过酒,别报警,私了算了。”奇怪的是,郑某某选择了沉默不语,就在这时,处置事故的民警来到现场。在现场问询过程中,民警发现两人说话吞吞吐吐、有意避重就轻……,随即对印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92mg/100mL;又对郑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97mg/100mL;居然双方均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进一步查询,印某曾在2023年2月6日因酒后驾驶被查处过,这次竟是他酒驾“二进宫”;郑某某也曾在2021年2月5日因酒后驾驶被查处过,这次同样也是他酒驾“二进宫”。都说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跌倒两次,可他俩偏不,甚至均在有过一次酒驾后仍不知悔改,依然去触碰高压线,最终他们将为自己的侥幸付出代价。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
桌上贪杯,路上易添“悲”
来源:@水富警方
图文:杨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