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依法对驾驶人颜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同时,依照程序将涉嫌非法营运的颜某移交彝良县交通运输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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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非法营运主要有哪些危害?
1
存在安全隐患
首先,非法营运车辆俗称“黑车”,没有定期进行安全技术状况检测,没有合格的保险手续;有些甚至是报废车加以改装,其车辆达不到营运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系数低;其次,其驾驶员不经过从业资格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不具备驾驶营运车辆的基本条件,再加上为了经济利益,超速、超员、超载及违反交通法规现象普遍,安全隐患极大。
2
侵犯乘客合法权益
“黑车”经营者不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缺乏必要的风险承担能力,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服务纠纷,乘客投诉无门。有的车主在发生事故后还弃车逃逸,有时根本找不到肇事者,使伤者往往拿不到相关的赔偿金,其合法权益根本得不到保护。
3
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客运秩序
非法营运抢夺市场客源,损害了守法业户的经济利益,偷漏国家税费。
4
影响了社会稳定
一些不法车主为排挤其他营运车辆及逃避检查,形成团伙、帮派,产生了与其他客运车辆、乘客经常发生冲突,甚至暴力抗法等诸多社会问题。
Q2
非法营运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彝良公安交警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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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彝良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