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法院组织未成年被告人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民生   2024-11-27 17:17   陕西  




为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促进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近日,府谷法院向10余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他们到府谷县心理健康协会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在府谷县心理健康协会,府谷法院向6名未成年被告人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责任书,并且被告人监护人听取了关于未成年人心理问题分析的讲座和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心理的讲座,让未成年被告人监护人深刻了解家庭教育及预防未成年犯罪的重要性,提醒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的职责,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通过家庭教育指导,在场的监护人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对于自身监护职责和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都有了更加清晰的认知,学到了如何更好地呵护孩子健康成长。下一步,府谷法院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更好地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正常生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





什么是家庭教育指导令呢?

2022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中国首部家庭教育领域的专门立法,将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国事”。家庭教育指导令是人民法院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发出的法律文书。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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