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 藏在苗木费里的“猫腻”

政务   2024-12-23 17:00   浙江  

“以为钱没放自己口袋就没事,还是对党纪党规缺乏敬畏之心,作为一名老党员、老干部,我深感惭愧……”




时至今日,杭州市临安区岛石镇某村党总支书记,在回想起自己套取专项资金,用于搞“形象工程”的违纪行为仍是懊悔不已。同时,一笔12余万元的苗木采购款也退回到了镇财政账户。


案件的查处还要从一张签收单说起。前期,临安区委第四巡察组入驻岛石镇开展常规巡察。在镇村一体化巡察某村过程中,巡察组仔细查阅各类凭证资料,两张数量均为1.5万株的苗木签收单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不仅签收时间相隔仅2个月,且树种和数量都基本一致。这到底是巧合还是另有隐情?

经调查了解,该苗木项目是由镇政府负责招标采购,统一分配村里安排种植。按照项目计划,该村实施造林900亩共计3万株苗木,镇政府已全额支付苗木款,后续由村里负责联系供应商并实施项目。

项目最终完成情况如何?

是否如签收单所示全数种植完成?

带着疑问,

巡察组要求查看项目验收报告。

第二天,镇相关科室人员面露难色地找到了巡察组,表示该项目的验收报告只通过450亩,种植量1.5万株,另外1.5万株是当时补种的量,并提供了一份项目实施清单。

同一区域相同树种居然短期种了两次,巡察组敏锐地意识到事有蹊跷,决定将这一情况列为重点关注问题,同时组织人员兵分两路,分别进行谈话和现场走访。

该村党总支书记在面对巡察组谈话时,回答避重就轻:


“我们有两块面积相同的造林区域,分布在两个自然村,村里原商定分开实施,苗木也就分批签收。第一次苗木签收是冬天,种树季节不对,苗木成活率很低,后来我们将第二次签收的苗木大部分又进行了补种,验收通过450亩。”

“那这两次种植是怎么落实的?费用怎么结算的?”


面对巡察组工作人员一连串的提问,该村党总支书记支吾了半天才说了大概:


“以零星工程方式交由各户村民种植,村里就按误工费支付。”

巡察人员随即核查村级账目,逐笔梳理误工费用,比对汇总后发现,苗木种植误工费7.7万元(每株5元),村民种植量1.54万株,该种植量基本与验收量相吻合,但与实际签收量有较大出入。

与此同时,在实地走访中有村民反映仅开展过一次苗木种植。账目数据和现场走访情况都指向一个事实,近1.5万株的苗木并未被种植,价值12余万元的苗木“失踪”了。

掌握情况后,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经调查核实,2021年3至4月期间,该村党总支书记为美化村庄形象,提升自身威望,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列开支、虚假签收等方式,与苗木供应商串通,套取苗木采购资金12余万,用于购买罗汉松景观树,并种植在进村口。最终,该村党总支书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供应商清退12余万资金,镇里三名相关干部因监管不力,相应受到通报、警示谈话处理。

村干部应该多为百姓办好事、做实事,但决不能置党纪党规不顾,为树个人形象搞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乡镇干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村级实施的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巡察工作就是要聚焦基层群众根本利益,通过“政治体检”,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让惠民政策得以正确贯彻落实。

编辑:童雪清 责编:黄晓静

审核:郎春泉 来源:区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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