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进一步弘扬先进典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干事创业精神,近期,我们将在局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推送云南省医疗保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持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龚咏梅,女,汉族,1969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她始终将维护干部职工利益摆在首位,恪尽职守、严谨细致,认真做好全局干部职工医保管理和经办服务,有效保障干部职工各项医疗保障待遇落实落地。
龚咏梅同志坚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刻对照党员标准扎实完成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她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我是一名党员,组织交办的工作必须全力做好。”2006年5月至2019年6月在原云南银监局财会处工作期间,她主要负责省局机关及辖内分局的医保资金测算、申报、使用和账务核对、资金清算等工作,凭借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她经手的单位医保资金使用核算工作始终保持零差错。2019年6月调整到原云南银保监局人事处从事机关医保经办工作之初,面对新任务新要求,一方面她通过学习文件、查阅资料,积极主动向熟悉政策和系统操作的同事请教,全面熟悉医保政策,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另一方面为尽快熟练掌握医保业务系统各项操作技能,她积极利用午休或下班时间反复操作演练,在短时间内成为了系统使用的“行家里手”。五年多来,她始终坚持以“让职工放心、让职工满意”的标准用心用情做好每一项基础工作,每月收集整理资料、核对修改数据,耐心回应每一名参保干部诉求,高质量完成单位医保工作任务。
龚咏梅同志始终认为,落实好医保政策关系着每一名金融监管干部的切身利益。从事医保经办工作后,她积极优化单位内部流程,建立详细的工作台账,主动加强与医保部门沟通对接,及时准确完成好各项日常经办工作。五年来,她累计完成208名干部二代医保卡换卡工作,办理新录用干部参保和调入调出干部转移停保等业务78件(次),代办特殊病慢性病、住院费用报销、生育费用报销等事项43件(次)。对日常干部职工医保方面遇到的问题,她也积极主动帮助协调解决,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自己手中。2022年4月我省启动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后,部分干部对医保卡到账金额减少提出疑问,她分别组织退休人员、在职干部召开了专题政策宣传会,在微信群及时转发政策解读,对具体问题一一作出解释,让大家既能看懂政策,也能理解支持改革。特别是面对一名退休干部提出的改革后费用报销比例不增反降的疑问,她耐心细致做好接待服务,和老同志逐项逐笔核对报销项目和金额,及时就部分项目向医保部门咨询了解情况,弄明白改革后报销项目和部分药品报销比例调整变化情况,反复做好政策解释,积极宣传改革总体待遇利好的情况。最终,这名老同志完全理解并认可了医保改革,对龚咏梅同志竖起了大拇指。
龚咏梅同志常说:“医保无小事,处处是责任。”2017年她作为财务人员参与了原云南银监局医保参保筹备工作,为统筹使用好资金,她积极向医保部门了解参保流程和资金需求情况,主动加强政策学习,配合全面梳理参保人员情况,认真做好参保数据、资金需求的测算,及时向财政、医保和上级主管单位汇报申请资金,推动局机关235名职工顺利实现属地参保,有效解决了困扰系统内干部职工多年的医保难题。曾经有一名外地调入干部,没有及时办理医保余额转移手续,她就积极主动联系调出单位和转出、转入医保部门,顺利将1万余元医保余额转入其个人账户,有效保障了干部的合法权益。
作为一名普通的医保经办人员,龚咏梅同志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坚持把对党的承诺、对人民的热爱、对事业的追求融入到日常工作中,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用心落实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用实际行动努力彰显共产党员的使命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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