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然性与本质——评《模态与本质:一个逻辑哲学的研究进路》

学术   2024-12-20 00:00   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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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信息




书名:模态与本质:一个逻辑哲学的研究进路

作者:张力锋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4年11月


必然性与本质——

评《模态与本质:一个逻辑哲学的研究进路》

朱建平


一、一部厚重扎实的著作


《模态与本质:一个逻辑哲学的研究进路》(张力锋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11月出版,以下简称《模态与本质》)是一部涉及模态逻辑哲学问题的专著。作者的写作初衷是“试图改善国内逻辑研究长期游离于主流哲学话语之外的边缘化处境......促使人们进一步思考某些技术性结论的哲学后果......能够有意识地使用一些常见的模态手段去构筑论证,质疑、审视一些常见的哲学预设......在方法论上推陈出新”。读毕此书,笔者认为,无论这部著作的体例编排,还是它所涵盖的内容、提供的信息,以及它所采用的研究方法,都较充分地体现并最终实现了作者的写作意图。这是一部高兑现值的著作,是一部写作初衷与结果完全吻合、真诚、严肃的学术著作,也是作者经过漫长时间的思考和酝酿,“不徐不疾”,厚积薄发,向我国学术界奉献的一部佳作。


与国内外同题材著作比较,《模态与本质》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历史的进路


这是一部“模态与本质”的专论性著作。作者依循模态与本质的“历史进路”,从模态性及模态逻辑的始作俑者亚里士多德《范畴篇》的十范畴和《解释篇》《前分析篇》对可能与必然的分析开始,经由希腊化时期的麦加拉—斯多葛学派的狄奥多鲁(Diodorus)、费罗(Philo)和克吕西波斯(Chrysippus)对必然与可能的形而上学定义,到罗马时期以西塞罗(Cicero)为代表的注释家对模态性的阐述评注;从中世纪经院逻辑从物模态和从言模态的区分,再到近代莱布尼兹的“可能世界”;从20世纪初逻辑实证主义对模态形而上学的打压,到卡尔纳普(RudolfCarnap)的内涵语义学对模态性的拯救;从蒯因(W.V.O.Quine)对模态概念合法性的质疑,到辛迪卡(JaakkoHintikka)、坎格尔(StigKanger)和克里普克(SaulKripke)的可能世界语义学回应;最后通过对量化模态逻辑语义学和本质主义关系的阐述,作者提出一个新亚里士多德本质主义方案。这一梳理过程中的层次演进和蔓延出的细节都脉络清晰、形态完整、刻画细致,从而提供了一幅模态与本质历史演进的明晰发展轨迹。


(二)分析的方法


“模态与本质”是一组有着漫长而复杂演进史的哲学概念,选择这样一个风险极大的论题,只有理论上的勇气是不够的,还需具备充足的学术底气。关于这方面的问题,人们通过阅读这本书,自然会寻找到答案。笔者在这里要说的是,作者能够站在一个较高的理论起点上,对问题既有宏观的叙述铺展,又有微观的精确刻画。该书避开了对论题的历史考据学式的繁杂论证,也避开了思想的罗列或纯技术的处理,而是着意于对主题思想的单元性处理。所谓“历史的进路”其实就是通过一个个的问题单元而使研究主题得以推进。


但逻辑和形而上学问题的独特性要求作者采取一种“分析的方法”,即当代著名哲学史家马仁邦(JohnMarenbon)所谓的“历史的分析法”。按照这种方法,历史的分析者从当代哲学(这里特指逻辑哲学)的重要问题出发,以分析的方法来研究它们。但是,正如“历史的”一词所暗示的,这种分析也需要具备一种历史的维度——将问题置于它们出现的时代语境中,置于它们的思想和体制语境中。令人欣慰的是,该书以一种与处理题材相适应的历史—分析法作为研究的主导方法,具有一种当代知识论和方法论的研究视野,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重要的是有些哲学问题不借助于分析方法就无法被处理,模态性问题只是其中的一个罢了。笔者相信,在中国当代学术语境中,严格持守分析方法来处理和研究哲学问题的人为数不多,张力锋教授是其中的一个。整体上说,该书讨论的问题固然艰深,但行文流畅,文字质朴简练,表达准确、严格。


(三)落脚于应用


作为一部“用心之作”,作者开宗明义,提出了“改进哲学话语”“改善国内逻辑研究长期游离于主流话语之外的边缘化处境”这一重要问题。笔者对此有深刻的认同感。关于中国文化中的逻辑元素缺失,关于国内哲学界逻辑作为一种摆设,以及由此造成的逻辑文化的危机,由这种危机而引起的人文精神失衡和思维素质衰退的种种议论,我们已经听得非常多了。在一定程度上,这反映了人们对正在发生变化的世界以及我们从思维方面应对这种变化的能力的担心。逻辑的缺失是一种理性文化的缺失,是人文精神和思维能力结构失衡的体现。这是长期历史文化的结构上的失序所造成的,因而也就应当以寻根探源的方式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这本书的现实意义就在于:通过描述模态语义学的理论发展,为我们呈现了当代模态逻辑技术的多样性、丰富性和运用于哲学问题分析的可能性。书中提供的用模态逻辑的技术手段处理哲学问题的大量例证,值得国内哲学工作者借鉴。


该书提出的问题让我们联想到当代逻辑文化方面存在的许多误区:很多人把逻辑的丰富理智内涵简化为一系列刻板的推理规则和思维规范,逻辑被视为仅具有纯粹形式的意义、充满技巧性的符号操作和形式程序,其丰富的语义学内蕴和求真的认识论维度,以及它在意义澄清、概念分析、谬误反驳、思想一致性检验等方面的语义学和认识论功能和作用被忽略了。很多人对逻辑的学习和探讨抱着一种浅尝辄止的态度,很少有人通过系统学习和持续不断的训练,掌握现代逻辑的基本技术和基本原理以及逻辑的运作模式。即便是我们的哲学工作者,也常常只满足于对逻辑的一些通识性了解。但正如《模态与本质》一书的作者所说的,真正的逻辑分析需要涉及一整套逻辑系统的应用(如亚里士多德本质主义的分析,再如当代蒙太格的PTQ系统对语言断片的分析涉及一种辅助的内涵逻辑语言,以及一套翻译规则,而罗素的摹状词分析涉及等词、重叠算子和否定词的宽域与窄域的系统性操作),而这种系统分析正是我们所缺乏的。


二、亚里士多德的本质与模态本质主义


一部有价值的学术著作必然会引发一些真正的学术思考。在国内学术界逻辑学科高水准著作长期阙如的背景下,张力锋教授不仅给我们带来一部新著,还给我们带来一些新的话题。下面,笔者就该书关于亚里士多德模态与本质主义的关系问题做一番分析和讨论,以期更好地向作者讨教和展开讨论。


首先,为讨论的方便,我们暂且假定亚里士多德对本质(形式)和偶性(形式)的区分的确反映了客观事物的深刻和表层性质之间的差异:一种本质的属性是深刻的,当且仅当它是事物必然而非偶然的属性。而必然与偶然这一对概念又受制于模态逻辑的刻画,从此,本质问题便与模态逻辑问题联系起来。于是,我们又有:一个属性是本质的,当且仅当它具有必然模态的地位。模态本质主义似乎就是这样来的。


但我们知道,就亚里士多德而言,本质属性的深刻性不仅在于它的模态必然性,或者说,不仅在于它的模态地位。也就是说,按照惯常的理解,本质属性一旦丧失,就会导致它的承载者消失。这也是人们说本质属性是必然属性的原因。如果仅限于从模态属性来看待本质主义,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这样的人称为一个模态本质主义者。


但重要的是,亚里士多德的本质主义是一个比模态本质主义更为宽泛的概念,而当代学者大多假定亚里士多德的本质主义是一种模态本质主义。据此:
Γ是x的一种本质属性,当且仅当如果x失去Γ,那么x就不再存在。


但亚里士多德同样也没有认为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或不完全的。亚里士多德的本质主义有别于我们所理解的他的本质主义之处在于:仅就模态事实本身并不足以把握其本质主义,要想把握,还需要考虑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某些语言学的事实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英语中的“essence”实际上是对亚里士多德诸多希腊语表达式的翻译,其中不少表达在具体的语境中可适当地译为“本质”,但这最多只表达了相应希腊语词的部分含义。a在一些具体语境可译为“本质”一词的有:(1)是什么(thewhatitis);(2)存在(thebeing);(3)事物确其所是(preciselywhatsomethingis);以及最重要的(4)是其所是(thewhatitwastobe)。如果逐个来看,或逐字地翻译,诸词和“essence”都不太相符,但一旦我们理解了诸词的意义(特别是在具体的语境之中),我们就能明白把它翻译为“essence”是可取的。亚里士多德是铸造术语的大师,他将这样一个看似古怪的短语铸造为一个学术用语,使其作为一个更长的表达式的缩写。这个短语就是“是其所是”。例如,可以是表达式“使一个人成为一个人的(过去)是什么”,这里的“一个人”可替代任何具有本质性特征的人;再如,“使一个三角形成为一个三角形的(过去)是什么”,或更一般地说:“使Γ成为Γ的(过去)是什么”。在回答这些问题时,人们会发现其中包含有亚里士多德感兴趣的纯粹必然性之外的东西。亚里士多德希望知道事物的本质,希望知道事物的“是什么”,例如,他希望知道最初导致一个人是人的东西,因而最终发现某物被定义为某个种或者属的核心解释要素。如果我们说“泰阿泰德是一个人,而拉布拉多不是一个人”虽然正确,却未提供关于人的任何信息,因为我们需要的是使泰阿泰德成为一个人的东西是什么。而这要求我们用有意义的术语指明泰阿泰德的本质——这一术语要求对它们的最终所指进行分析和探究。


其次,泰阿泰德是灰头发,他坐着,他是理性的,他是一位数学家,他学习语言,他仰天长啸,他是柏拉图对话录中的人物。我们暂且认为仰天长啸是泰阿泰德的偶然属性,而理性是他的本质属性,那么数学家又如何呢?也许你会说他可以不是数学家而仍然是泰阿泰德,但学习语言呢?人们会说,除非他不是理性动物,否则他不可能失去学习语言的能力。


从模态定义上看,学习语言对于泰阿泰德是本质性的,但如果我们认为诸如学习语言和懂语法是由理性来解释,而不是反过来,那我们就应将理性视为优先于所有其他的属性,而解释为本质属性。


这样就存在着一种非本质但必然的属性。亚里士多德将本质和非本质但必然的属性统称为“propria”。由于“propria”在是否必然的程度上并不比本质属性低,一个属性要被界定为亚里士多德式的本质,它必须能作为解释的基础。因此,亚里士多德所承认的本质属性是当代哲学家所谓的模态主义本质观所承认的本质属性的次属性。


亚里士多德的本质主义是:

Γ是x的本质属性当且仅当
(a)如果x失去Γ,x不再存在;
(b)Γ在客观意义上是x的解释性基本特征。


不仅如此,亚里士多德还使用“替代性”概念,辨别真实的“propria”与必然但非本质的非“propria”:一个proprium是一个并不揭示本质属性的性质,但它只属于这个主体,并可替换性地对它加以谓述。例如,具有学习语言能力的人是一个“proprium”;如果某物是一个人,那他具有学习语言的能力,同时,如果某物具有学习语言的能力,那么他是一个人。反之,没有人会把还能属于他物的东西看作它的“proprium”。例如,没有人会将睡眠看作是人的“proprium”,因为那个睡着的东西未必是人。a虽然替代性概念是否为非本质但必然的属性成为一个“proprium”提供了充分条件,还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但就当前的讨论而言,“propria”的存在表明亚里士多德的本质主义远比当代逻辑哲学中模态主义本质观的内涵要丰富得多。一个必然属性是本质性的,而另一个不是,其原因恰在于第一个属性在解释上是基本的。深入的定义表达本质,而本质是解释性的基础的东西。所以,我们期望亚里士多德指出是什么导致一个属性成为解释性基础的东西。尽管这一理论看起来非常晦涩,但它的观念是相当简单的:x作为“有理性的”解释x作为“懂语法的”,而不是相反。这类例子显示的不对称性表明:为什么在亚里士多德的非模态本质主义那里,理性会成为人类本质的一个上佳选项。当然,与《模态与本质》的作者所主张的亚里士多德模态本质观中的“本质”相比,这里所谈及的亚里士多德本质观中的“本质”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


三、福布斯的模态反实在论


模态实在论从另一个方面为模态本质主义的形成提供了一种重要的来源和说明,因此考察模态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争,尤其是考察模态反实在论,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评价本质主义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在这方面,福布斯(GraemeForbes)的模态反实在论立场值得关注。《模态与本质》一书对这一模态反实在论虽有所涉猎,但笔者认为仍然可以对此做进一步的考察、推敲与反思。


福布斯的立场是一种工具主义,他对模态实在论的拒绝是基于认识论的理由。其主要目的是给出可能世界语义学的一种分析,这种分析将保留可能世界语义学那些富有吸引力的特点,却不承诺可能世界的存在。福布斯的模态反实在论在方法论上有其新颖之处,但他所构造的模态语言虽有足够强的表达力,却仍不够充分;另外,他对经典模态算子的解释以及他的模态语言算子引入方式都有值得商榷之处,尤其是他的系统缺乏一个明确的模型论指派结构,因而理论建构是不完善的。


在给出福布斯的模态外延语言之后,我们转向他的模态反实在论。福布斯虽然是一个模态反实在论者,但并不全盘否定模态实在论的立场。他接受刘易斯(David·Lewis)谈论世界方式的说明,只是反对模态陈述应当被分析为关于世界的量化。他认为,涉及可能世界的语句应当被理解为仅仅涉及模态算子的语句,模态算子提供了模态事实的基本表达方式。这种观点与把模态算子分析为对可能世界的量化的学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福布斯看来,后者正是模态实在论失败的真正原因。他希望表明:一个人可以既是一个可能世界的反实在论者,同时又能够吸收可能世界语义学的成果。因此,福布斯主要关注的是语义学问题。但是,他不希望按照可能世界及其替代性概念给出一个模态句子的真值条件,事实上,他根本就不想分析模态句子的真值条件。他的根本目的是:在不预设任何可能世界存在的前提下,解释可能世界语义学如何能够用于确定模态论证的有效或者无效。从某种程度上说,福布斯所希望达到的目标是对可能世界分析的“自然性”做出解释。福布斯构想出了一个反对模态实在论立场的新奇方式:他拒绝模态实在论者关于可能世界语句提供与之对应的模态语句的分析的主张。模态实在论者将模态语句处理为被分析项,将可能世界语句处理为分析项。福布斯说这是一种颠倒。他提出了一个大胆的论点:模态语句,而不是可能世界语句,是分析项。的确,对福布斯来说,可能世界语句并不意味着它们看似意味的东西。可能世界语句“(∃w)P(w)”并没有展示出与之对应的模态语句“◇P”的真正意义;相反,可能世界语句恰好意味着“◇P”。这就是福布斯的“逆向翻译学说”论题:一个可能世界语句的意义由它在模态语言中的表达给出,或者由它逆向翻译为模态语言的方式给出的。


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明确这一学说的涵义。依据罗素的摹状词理论,陈述[A]现任法国国王是秃顶的其意义为:[B]存在着一个x,使得对任何一个y,y是现任法国国王,当且仅当y=x;并且x是秃顶的。其中,[A]是被分析项,[B]是分析项。换一种说法,[A]被分析为[B]所具有的意义。按照罗素的理论,[A]的表层结构或者[A]的表层语法形式是一种误导。语句[A]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形式为“F(a)”的句子;它是一个有着存在意义的语句。同样,人们普遍相信可能世界语句表达了相应的模态语句的真正意义。但是,福布斯认为这一观点会导致一种回退。对福布斯而言,可能世界语句(∃w)(P(w)&Q(w))的表层结构是一种误导:这一语句根本不是一个真正的存在语句;它的意义就是模态语句◇(P&Q)。这种观点的合理之处在于,它认为长期以来哲学家(以及非哲学家)一直是在不使用关于可能世界的谈论的情况下进行模态推理。人们可以合理地假定,所有关于可能世界的谈论,与其说承诺发现了一个新的世界,倒不如说发明了一种思考可能性和必然性的新方式;也许,构成这种新谈论方式的基础不过是一个新的比喻而已。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也可以认为,所有关于可能世界的有意义的谈论都可以直接地归结为模态谈论,这些谈论只涉及模态算子以及诸如“可能”“可以”和“能够”这样一些语词。本质上,这是对模态实在论和本质主义的一种消解。


四、中世纪关于模态与本质问题的讨论


《模态与本质》提供了一个了解模态逻辑中哲学问题的窗口,在笔者看来这个窗口还可以更为开阔,以容纳更多的内容。例如,从结构上看,中世纪的模态理论还可以更丰富一些,而阿拉伯逻辑学家阿法拉比(Alfarabic)、阿维森纳(Avicenna)和阿威罗伊(Averroist)的模态思想对于理解亚里士多德的本质主义也是十分重要的。以下我们仅就中世纪关于模态与本质问题的讨论做一简单描述,笔者相信这些内容能以不同方式融入《模态与本质》的建构中,并由此使得这一建构更为丰富。


就中世纪的模态逻辑与本质问题而言,波爱修(Boethius)在他的《假言三段论》中谈及两种类型的条件句,它们都表达前件和后件之间的必然后承关系。后承是偶然必然的,前件和后件是永真的,但它们之间没有内在联系。例如,“如果火是热的,那么天堂是球形的”。在一个非偶然后承——波爱修称之为自然后承——中,两部分之间存在着一种概念间的联系。例如,“如果某物是人,那么他是动物”。阿伯拉德(Abelard)也曾说,一个真条件句表达了一种必然推论,其中前件本身使得后件不得不产生。这些被认为表达了从事物本性中抽取出的自然的、永恒不变的法则。在本质(perse)和偶然(peraccidens)的必然命题之间,一个相关的区别在13世纪的模态换位和命题三段论中被使用。基尔伍德拜(RobertKilwardby)认为,某些词项之间的必然联系只是在所表示的事物是不可分离的意义上的,是词项之间的偶然必然性。这些必然性在模态三段论中并不处理。第一种类型被认为出现于谓词包含了主词的定义中。典型的本质必然命题是那些表达了由一个主词的本质形式所确定的性质,或者,如同第二类中的情况,其他的特征建立在属一种结构的基础上。词项本身是本质的,如果它们必然表达了它们所表示的对象,例如“马”,其他的词项是偶然的,例如“白”或者“散步”。


在中世纪,并非本质必然性的必然命题经常被例示为不可分离的偶然性。波菲利(Porphyius)在他的《亚里士多德〈范畴篇〉导论》(Isagoge)中,将不可分离的偶性定义为不可能从它的主词中被实际地消除,但没有它主词仍是可设想的。必然和不可能的等级思想在后古代的间接证明和不可能假设的讨论中也得到发展。为了辩护亚里士多德具有不可能前提的间接证明,阿芙洛德西亚的亚历山大(AlexanderofAphrodisias)论证道,亚里士多德在思想中有不可能性的思想,这种不可能性不是没有意义的。一些后古代作家对不可能性假设作为概念分析的工具十分感兴趣。在被称为“欧德莫斯程序”(Eudemianprocedures)的论证中,为了看清楚随后出现的是什么,某些不可能的事物被假定。菲洛博努斯(Philopomus)和波爱修用这样一种方式讨论不可能性,显示出与波菲利的不可分离的偶性的特征非常相似,这些属性虽不可能脱离事物而出现,但在思想中它们完全是可分离的。这一反可能而不是反事实的分析影响到中世纪的义务逻辑分支,该逻辑理论的规则经常被用于神学问题讨论——不可能假设被看作是可设想的,但在学说上是不可能的。


在13世纪的哲学中,亚里士多德的不可能假设在特定的抽象不可能性的帮助下,也有助于解释涉及不可能存在的事态问题。人们认为,一事物的可能性是由它的属、种和质料所决定的。对一个科目来说,作为一个属的元素是可能的事物,但作为一个种的元素对它来说有可能是不可能的。对作为它的一个种的元素的存在和作为它的凭借其实质而个体化的单一的存在,这一点也同样成立。这是一个没有二者择一可能性思想的本质主义反事实分析。


五、结语


从该书的书名可以看出,作者可能无意将其写成一部模态逻辑发展史,但在笔者来看,该书的价值之一恰好在于从一个重要的视角提供了关于当代哲学语义学的重要分支——模态语义学——历史发展的清晰画卷,并从中梳理出具有逻辑哲学意义的重要结论。这种梳理和结论的获得固然依赖于作者对问题的深入把握与理解,同时也与作者对逻辑技术准确娴熟的应用不无关系。逻辑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在于新技术、手段源源不断地出现和应用,正是这种技术构成逻辑发展的不竭动力。这一点很少被人注意。“哲学的逻辑技术”这一话题也很少被国内哲学从业者提起。就此而论,张力锋教授的这本书在丰富国内哲学研究话题——特别是在改变哲学话语、更新哲学论证方式、开辟新的哲学生长点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因而也弥足珍贵。逻辑之于哲学的重要性已经被整个20世纪及当代哲学发展所充分证实,新一代的哲学工作者是否应当时不时地光顾一下逻辑的工具库,对我们的传统分析工具进行一番升级更新呢?如果需要的话,就从阅读这本书开始吧!


朱建平,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本文于2018年10月刊发于哲学分析第九卷,第五期。





简介


探究当代模态逻辑获得成熟发展背后的本质主义复兴系列问题,阐述模态背景下专名、自然种类词与本质主义的内在逻辑关系,讨论可能世界语义学基本概念"可能世界"的本体论地位及与之关联的翻版本质主义问题,提议、论证一个秉承亚里士多德主义传统、量化模态逻辑语境下的本质主义方案。



目录


前言  

一、国内外有关研究的回顾与综述
  

二、研究模态逻辑哲学问题的重要性
  

三、本文的内容设置及主要观点


  第一章 预备知识:模态逻辑概述

  

第一节 一些模态逻辑系统  

      一、模态命题逻辑

      二、模态谓词逻辑  

第二节可能世界语义学
    
 一、模态命题逻辑的语义学

     二、模态谓词逻辑的语义学  


第二章 模态逻辑哲学问题

  

第一节 经典一阶逻辑原则的失效
  一、经典一阶逻辑原则失效问题的产生
  二、经典一阶逻辑原则失效问题的分析
  

第二节 从物模态引发的本质主义哲学纠纷
  一、从物模态引发的本质主义哲学纠纷问题的产生
  二、量词的替换解释:从物模态纷争的一副良剂?
  三、从物模态的不可还原性
  

第三节关于可能世界的哲学纷争
  一、可能世界哲学问题的产生
  二、可能世界哲学问题的分析
  

第四节 对模态词的几种不同解读及其分析
  

第五节 应对策略:建设性的本质主义方案
  

第三章 可能世界理论研究 

 

第一节极端形态的可能世界学说
  一、大卫·刘易斯的模态柏拉图主义
  二、语言替代论的可能世界学说
  三、对两种极端理论的总结性评判
  

第二节一个具有代表性的温和模态实在论体系
  一、普兰丁格的温和实在论可能世界观
  二、普兰丁格温和模态实在论的理论得失

  

第三节一个重构的温和模态实在论方案
  一、可能世界学说应具备的可行性理论特征
  二、一个新的温和模态实在论纲要

  

第四章 本质主义和反本质主义之争 

 

第一节“爱好数学的骑车人悖论”解析:模态语境下的本质主义正名

       一、“爱好数学的骑车人悖论”的结构辨析

  二、消解蒯因式悖论的方案

  

第二节模态逻辑和本质主义的关系
  一、亚里士多德的本质主义
  二、亚里士多德本质主义在模态逻辑中的形式表征
  三、模态逻辑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承诺了本质主义?
  

第三节克里普克论类的本质
  一、自然种类词与严格性
  二、自然种类词与自然种类本质

  

第四节普特南论自然种类词
  一、自然种类的本质:内部结构
  二、范型、索引性和跨世界关系
  三、来自世界的贡献:科学实在论立场
  四、来自社会的贡献:语言分工

  

第五节个体本质——“个体起源说”和“个体构造说”
  一、个体本质的起源说
  二、个体本质的构造说

  

第五章 捍卫本质主义:一个新的方案及论证


第一节 自然种类词的严格性
  一、质疑自然种类
词的严格性:一种典型的反对意见 

      二、不确定性论题探究  

       三、自然种类词的指称与意义  


第二节 自然种类的本质
  一、本质主义方法论
  二、不同意义上的自然种类
  三、本质属性与非本质属性
  

第三节 个体本质:一条亚里士多德主义路径
  一、亚里士多德本质主义原典解读
  二、本质与存在
  三个体本质的内部结构加起源说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作者简介:张力锋,男,一九七三年六月出生,安徽繁昌人,哲学博士(北京大学,2004年)。现任南京大学哲学系、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教授,兼任中国逻辑学会理事、江苏省逻辑学会常务理事。目前主要承担逻辑学及相关学科的教学研究工作,学术专长为哲学逻辑与逻辑哲学、语言哲学、分析的宗教哲学,已主持并完成相关领域的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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