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带你学习暑期安全指南(二)人身安全篇

政务   2024-08-27 18:38   山东  

暑期已接近尾声,为帮助各位同学们圆满度过安全、快乐的假期,检察官邀请各位家长和同学们,一起认真学习这份暑期安全指南,请查收!
【人身安全篇】

在互联网惊人的传播速度下,各种信息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变得“无处不在”。同学们在面对网络中出现的陌生人时,遇到打探隐私,甚至要求见面的网友,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案例一

提高警惕,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什么是个人信息?同学们的姓名、身份信息、家庭住址、学校、父母姓名、工作单位等信息,都属于个人信息。另外,还包括个人的行踪轨迹,比如每天的上学路线也是个人信息,如果被互联网上的坏人知道,也是很危险的。


【案例分析】

犯罪分子方某通过搜索“00后、交友”等关键词加入一些QQ群,从中选择被害人小丽,主动添加对方为好友,方某多次要求小丽做其女朋友遭到拒绝。两人见面后,方某将小丽拖去宾馆,对其实施侵害。


【检察官提醒】

案例中,小丽在网络上结识网友后,在不熟悉对方的情况下,与对方单独见面,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最终危及了自身安全。有句话叫作距离产生美,用在网络交友上最恰当不过,同学们通过网络聊天结识朋友,本不为过,但有些犯罪分子别有用心,利用同学们的天真烂漫进行某些犯罪活动。除了在网络交友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个人信息泄露,我们还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不在QQ空间、微博、朋友圈、短视频平台等社交网站上发布带有实时位置的信息、照片、视频;

2、设置电子账号密码时,最好包括数字、字母、特殊字符,不要用手机号、生日等容易破解的信息作为密码;

3、对于网络上弹出的不明链接,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时务必要谨慎,个人无法辨别时及时向父母、老师求助;

4、谨慎识别公共WiFi真实性,尽量不使用公共WiFi进行转账汇款等操作。

案例二

遵守规则,时刻注意交通安全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暑期是学生交通事故的高发阶段,部分孩子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骑车不守交通规则、在道路上随意穿行,引发了不少安全隐患。


【案例分析】

王某驾驶一辆面包车沿马路由西向东行驶时,与其同向骑行自行车的10岁男孩杨某突然变道,面包车因避让不及,将杨某撞倒在地。


【检察官提醒】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禁止未满12周岁的学生骑自行车,年满16周岁才可骑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同学们在出门时要遵守交通规则,时刻注意观察周围环境,远离车辆。学生家长需要向孩子教导交通安全知识,对于年幼儿童来说,家长应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时刻留意他们的出行。





扫码关注我们

获取更多精彩


供稿|第一检察部

编辑|李文宇

审核|李畅



滨州开发区检察院
打造检务公开平台,普及法律知识,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向社会传递正能量!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公众平台正式开通。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