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检察青年说(四)

政务   2024-09-20 17:18   山东  

编者按: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主题擘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战略举措。改革和法治如同鸟之两翼、车之两轮。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负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等重要职责和使命。开发区检察干警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深入领会会议精神,立足检察岗位畅谈感想体会,持续营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良好氛围。让我们一起倾听青年干警的“学思践悟”吧!

“改革没有旁观者、局外人。”作为一名检察干警,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党中央战略考量,立足检察职能,找准找实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学思践悟,深刻领会全会重要精神。知为行之始,学为用之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深悟透精髓要义是前提。我们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学习领悟其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自觉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践行于之后的检察工作。
二是践行初心,持续厚植检察为民情怀。“民之所盼,我必行之。”改革必须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只有让改革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才能真正获得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作为检察干警,我们要厚植“检察为民”情怀,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让每一个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检察温度,在案件中得到应有的公平正义。
三是统筹推进,坚持法治思维于全过程。只有全局在握,才能决胜千里。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要始终把治理思维贯穿于办案全过程,从案件受理之初,到审查起诉,再到执法司法各个环节,都要把政治要求、法治原则和人文关怀结合起来,摒弃就案办案、孤立办案、机械办案等固有思维,统筹考虑案件中的法理情因素,确保案件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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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办公室

编辑|李文宇

审核|李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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