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阅卷最全指南,三种方式方便快捷

政务   2024-09-10 17:54   山东  

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能动履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构建 “现场 + 互联网 + 异地” 多元化阅卷服务体系,为律师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阅卷服务。现在,让我们一起详细了解这一体系。


1.现场阅卷

第一步:准备材料一般情况下,辩护人及诉讼代理人需要携带 “委托书 + 律师事务所函 + 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信息页和年审页)” 等材料,法律援助律师则需携带法律援助公函+ 律师证原件及复印件(信息页和年审页)。

第二步:提交材料后,检察院案管工作人员对律师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刻录光盘;审核不通过,则告知律师将材料准备齐全,再进行阅卷。

第三步:信息登记与刻录光盘由案管工作人员在业务应用系统进行信息登记并刻录电子卷宗光盘,同时会将电子卷宗光盘密码及时记录并告知律师。

2.互联网阅卷

第一步: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 “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完善个人信息,进行身份核验。同时,绑定的手机号码必须与 12309 检察网注册手机号码一致。

第二步:登录 “12309 中国检察网”,输入手机号码及验证码,或使用 “中国律师身份核验” 平台的扫一扫功能登录。

第三步:点击 “我的案件” 子菜单 “案件绑定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后台审核通过后,完成案件绑定。点击 “我的案件” 子菜单 “已绑定案件”,申请在线阅卷。

第四步:律师收到 “12309 中国检察网” 发送的下载卷宗通知短信,登录 12309 中国检察网,点击 “我的预约” 子菜单 “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点击卷宗下载,即可成功阅卷。


3.异地阅卷

第一步:律师先与案件承办地检察院案管办取得联系,告知对方代理的案件信息以及阅卷时间和阅卷地区,待案件承办地检察院案管部门与阅卷地案管沟通。阅卷地案管同意后,案件承办地检察院案管将结果及时告知律师,律师凭个人账号 “登录 12309 中国检察网”,绑定需要阅卷的案件。

第二步:待成功绑定后,提交阅卷申请,并备注异地阅卷。案件承办地检察院在收到案件绑定申请后,对律师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对律师提交的阅卷申请信息进行填录,并选择阅卷地检察院上传加密处理的电子卷宗,卷宗上传完毕,及时通知阅卷地检察院。

第三步:阅卷地检察院在接收到案件承办地检察院推送的电子卷宗后,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2.0,辩护与代理子菜单异地阅卷模块签收并下载电子卷宗,通知律师前来领取光盘。


下一步,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把律师阅卷作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要举措,不断推进互联网阅卷和异地阅卷纵深应用,借助信息化手段,持续提高服务水平,努力为律师和广大群众提高更加便捷优化的检察服务。


如需咨询律师阅卷服务问题,可前往滨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案管中心,地址:滨州市黄河六路渤海二十二路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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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第三检察部

编辑|李文宇

审核|李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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