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处“电子眼”抓拍点位
抓拍的交通违法行为及处罚情况
1、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处罚结果:记6分、处罚200元)
2、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代码:1116,处罚结果:记1分、处罚200元)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1373,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4、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代码:1357,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处罚结果:处罚200元)
6、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处罚结果:记1分、处罚200元)
7、违规停车驾驶人不在场,违规停车驾驶人拒绝驶离的 (违法代码:1039,处罚结果:处罚100元)
8、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代码:1018,处罚结果:处罚200元)
9、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的(违法代码:1019,处罚结果:处罚200元)
10、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123,处罚结果:记1分、处罚200元)
11、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362,处罚结果:记3分、处罚200元)
12、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代码:1120,处罚结果:记1分、处罚50元)
交通违法信息查询
一、通过互联网登录“甘肃省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二、关注“兰州公安交警”微信公众号,在“便民服务”进行违法查询;
三、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注册登录后可进行违法查询。
兰州公安交警温馨提示: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共同创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特此公告。
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2月11日
兰 州 政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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