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关于返还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公告

文摘   2024-12-21 14:01   甘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号)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发<2016>170号)法律规定,兰州市公安局决定由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将以下冻结的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中的资金按比例返还给被害人,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01月19日。 
 潘振超
 账户:6230200282688725,华夏银行。
 请以上账户的相关被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限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材料到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反诈中心联系具体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间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账户内冻结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贡元巷11号

联系人:李警官  王警官

  联系电话:0931—5167396   
                 0931—5167392


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 

2024年12月20日   



兰 州 政 法

来源 | 兰州公安城关分局
发布 | 兰州市委政法委宣教科
编辑 | 孔令闻
校对 | 孔令闻
审核 | 蔡汶君
签发 | 赵   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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