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 |
引言
《华盛顿DC Mixer》昨晚在华盛顿DC 举行,祝各位有个愉快的周五晚上。
因为《令人心动的Offer 6》,让大家关注大律师(Barrister)这个群体。事实上,CLECSS 本月中刚与知名的Des Voeux Chambers(德辅大律师事务所)合办活动。DVC是香港其中一个最elite 的大律师事务所。
我们当年怎样选择做律师(Solicitor)/大律师(Barrister)?
现在香港的大律师(Barrister) 大约有一千人,律师(Solicitor)大约有一万多人。
在我香港大学LLB及PCLL毕业时,少于10%的同学会选择做大律师(Barrister)。当时选择做大律师的同学,主要有以下各个特点:
(一)很多都是成绩很好,例如一级荣誉毕业,自信做大律师(Barrister)会做得很好。因为需要出庭辩论,的确需要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
(二)刚出道的Barrister 不像Solicitor(受薪),前者头几年收入不太稳定。所以,也有很多是家境环境比较好的。他们即使首几年收入不稳定,但由于家境本来比较富裕,也没有问题。
大部分其他同学,都会像我一样选择了做Solicitor,因为收入较稳定。
但过了很多年后,大家会发现,选择了做Barrister的同学一般收入较高。如果他们做得成功(例如某领域的知名诉讼律师),每小时收费可以很高。这样一般比做商业文件的Solicitor更赚钱。
对于Barrister有兴趣的朋友们,大家可以翻看我们以前一些访谈,例如【CLECSS 2315】。
在此顺道贴一些最近的律师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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