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中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广昌县旴江中盛府小区周边路段开展酒驾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13时49分,一辆牌号为渝AZ76**的小型汽车在建设路中盛府小区门前被民警拦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驾驶人谢某酒精含量为20mg/100ml,属酒驾,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14时22分,一辆牌号为赣F310**的三轮摩托车在同样的地点被民警拦下,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其驾驶人符某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酒驾,经进一步检查,还发现其于2018年4月19日因酒驾被查处过,属再次酒驾,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并于2024年11月22日对其执行行政拘留3日。
当日中午还查处王某酒后无证驾驶(酒精含量为22mg/100ml)无牌二轮摩托车,被处以罚款1500元+200元(无牌)+500元的处罚;姜某酒后无证(酒精含量为39mg/100ml)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被处以罚款1500元+200元(无牌)+500元(无证)的处罚;张某酒后、证驾不符驾驶(酒精含量为60mg/100ml)无牌三轮摩托车,被处以罚款1500元+200元(无牌)+200元(证驾不符)的处罚;艾某再次酒后(酒精含量为22mg/100ml)驾驶小型汽车,被处以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后一步还将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这些行为都是酒驾
误区一: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误区二: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误区三: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误区四:酒后骑电动车不属于酒驾
误区六: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来源:广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