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酒驾已成共识
包括不能酒后驾驶
电动轻便摩托车与电动摩托车等
但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
12月9日
广昌公安交警一夜再查处酒驾5起
为切实筑牢冬季交通安全防线,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2月9日晚,广昌公安交警在县城解放路财政局门前路段,对酒后驾驶机动车等冬季突出违法行为进行查处。19时56分,男子李某(化名)驾驶一辆无牌摩托车(后载女儿)被交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70mg/100ml,经进一步询问,得知其喝了白酒一杯,持有C1E驾驶证,当问及其是否知道不能酒驾时,他很不好意思,连说,“后悔”“后悔”!对此,民警依法对其予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500元(酒驾)+200元(无牌)。20时11分,又一男子张某(化名)无证驾驶一无牌摩托车被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26mg/100ml,同样,当民警问他是否知道不能酒后驾驶时,他回答得异常肯定,也非常自责!民警依法对其处以罚款1500元(酒驾)+500元(无证)+200元(无牌)。当晚还查处一小型轿车和两辆摩托车驾驶人酒后驾驶。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除了对其危害性认识不够外,那便是侥幸使然!在此广昌公安交警温馨提示您:酒香虽诱人,安全更可贵!行车一杯酒,亲人两行泪!拒绝酒驾,从我做起,不侥幸,不冒然!
来源:广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