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居高不下,特别是摩托车属“肉包铁”,稳定性又不高,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驾乘人员受到的伤害性往往更大。为守护平安,广昌公安交警抓住重点,严查摩托车酒后驾驶不放松。 12月24日晚,广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头陂中队民警在县建设西路旴江镇政府门前路段对摩托车突出违法行为进行整治。20时32分,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驶入该路段后,虽发现前方有交警检查,但仍硬着头皮往前行驶,结果侥幸破灭,虽戴有头盔,但仍被交警拦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77mg/100ml,属酒驾。无独有偶,20时52分,又一男子驾驶二轮摩托车进入交警布控范围,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49mg/100ml,属酒驾。 民警依法对他们处以罚款15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并告知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不能驾驶机动车辆。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规定罚款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对拒不缴纳的,广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统计,截止目前,2024年广昌公安交警共查处酒驾醉驾525起,其中摩托车酒驾醉驾386 起,摩托车因酒驾醉驾死亡2人。酒驾醉驾明明危险性大,处罚又重,却总还有那么一些人铤而走险。
广昌公安交警温馨提醒您:酒驾醉驾害人害己,虽不很丢脸,但丢钱丢自由甚至丢命!请牢固树立“喝酒不开车,有酒不劝开车人”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控能力,不持侥幸心态,不高估自己驾驶技术,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