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使车辆损坏人受伤
11月5日晚9时06分
广昌县胡某驾驶一辆牌照颜色为白底红字
号牌为赣FB17***的电动自行车
摇摇晃晃地行驶至广昌县第三小学门前路段
彼时的他
早已被酒精冲昏头脑
骑行中车辆逐渐失控
紧接着
只听 “砰” 的一声响
冲击力将胡某从车上甩出
电动车翻转 180 度后压在他身上
一场本不该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时
很多细节更凸显其危险性
胡某因醉驾意识迷糊
面对路况变化完全没了反应能力
双眼无神、机械地向前骑行
直到撞上绿化带的那一刻
再看他佩戴的头盔
虽有安全意识戴上了头盔
却粗心大意没系牢
碰撞瞬间
头盔当即飞落
万幸的是
胡某头部并未与隔离带、地面发生剧烈碰撞
否则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