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12月30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广昌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广昌县委书记吴自胜出席反馈会议并讲话,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会议传达了市委书记范小林同志在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七巡察组组长刘顺科分别向广昌县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剑峰和广昌县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徐剑峰主持反馈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吴自胜要求,广昌县公安局党委要始终把政治建警摆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中。要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着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依法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违法犯罪,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不断强化领导班子的自我约束和管理,发扬斗争精神,始终以“赶考”的清醒和“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坚定不移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大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吴自胜强调,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广昌县公安局党委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切实增强抓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较真碰硬推动解决巡察发现的问题。徐剑峰同志要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督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要将巡察整改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纪检监察机构、组织部门要加强整改监督,紧盯重点人、重点事不放,逐一对账销号,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通报曝光。
刘顺科指出了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命有欠缺;二是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不力,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严;三是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四是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后半篇文章”抓而不实。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刘顺科提出四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持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推动新时代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把严的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三是充分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四是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扎实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徐剑峰表示,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广昌县公安局党委完全接受、照单全收,将以对标对表的高度自觉,闻过则喜的诚恳态度,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改彻底、改到位。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巡察整改工作思想基础。从讲政治、讲纪律、讲大局的高度,把问题整改作为清除政治隐患、纯净政治生态的政治任务来抓,以鲜明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切实推动从严管党治警向纵深发展,确保市委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二是细化措施促整改,切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对照反馈问题列出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罢手、整改不彻底不放过。三是建章立制强巩固,切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举一反三。把巡察整改与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推进发展、提升质效的有力契机,切实把整改成效体现到公安事业的发展中,以实际成效回应整改成果。
市委第七巡察组有关同志,市纪委监委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市公安局、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广昌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县公安局中层以上干部、离退休干部代表及服务对象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