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5日
违法行为人王某(化名)
因个人矛盾纠纷
对受害人曾某(化名)
进行了殴打辱骂行为
导致曾某脸部受伤
经鉴定
曾某的受伤程度构成轻微伤
该行为已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相关规定
广昌县公安局旴江派出所接到报警后
立即组织警力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经过详细的调查核实
确认了王某的违法事实
为严肃法律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广昌公安依法对王某作出了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
目前
王某由广昌县公安局民警
送南城县拘留所执行拘留
在整个案件处理过程中
广昌公安始终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依法依规处理
确保案件处理结果合法、合理、合情
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要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法规,遇到矛盾纠纷时,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勿采取暴力手段。同时,也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广昌县公安局旴江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