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5岁新加坡籍女商人日前称在新山险被“绑架”,但马来西亚警方调查后发现她涉报假案,女商人大年除夕(星期二,1月28日)被控上法庭。她认罪后,被判罚款1000令吉(约307新元)或以监禁三周取代。她最终选择缴付罚款。
女商人(右)28日早上8时30分许,独自一人抵达新山法庭大厦,她在面对媒体镜头时,表情淡定,并无避开镜头,但全程只与调查官互动。(东方日报)
综合马来西亚媒体报道,现年46岁的何姓新加坡女商人定居新山两年,经常在社群媒体分享生活点滴。她日前在社交媒体发文称,1月10日下午1时许在新山KSL城市购物中心附近遇见一对华族男女,两人向她推销茶叶。
她说,两人随后让她闻茶叶味道后,她便突然感觉头晕及失去意识。两男女随后试图绑架她,所幸没有成功。
事件随后在网上引起热议,女商人1月23日在土著团结党柔佛州非巫裔臂膀组织公共投诉局主任林道祥的陪同下,在新山召开记者会,澄清本身实际上是遭遇迷魂党导致意识不清,并强调分享经历的初衷仅为警惕大众。
女商人也说,因影片中用词不当引发误会,恳请网民停止霸凌,并否认刻意炒作以博取流量。
新山南警区刑事调查组于22日接到有关报案,调查后发现女商人的说辞与事实不符。
柔佛州总警长古玛27日发文告指出,经过调查及查阅闭路电视画面后,都没有显示女商人有被掳走的情况。
他说,警方已将调查报告提呈至柔佛州法律顾问办公室,并受指示以刑事法典第182条文(报假案),在28日将女商人控上法庭。若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长六个月、罚款最高2000令吉(约615新元),或两者兼施。
女商人28日早上8时30分许,独自一人抵达新山法庭大厦。她在面对媒体镜头时,表情淡定,并无避开镜头,但全程只与调查官互动。
古玛强调,此事的贴文在社交媒体被疯传,也有不少网民相信女商人的说词,并留下负面留言,甚至认为到柔州旅游的游客面对了安全威胁。
他说,警方保证州内的安全和公共秩序处于可控范围内,同时也将继续监督州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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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黄俊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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