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东部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2024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公告
根据《应急管理部等十三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暂行规定》和达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消防文员管理规定》及达州市东部经开区消防救援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专职消防员15名
1.执勤战斗员12名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2.消防车驾驶员3名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等工作,需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消防文员2名
协助开展监督执法、火灾调查、日常办公、消防宣传等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本公告条件的青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德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志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队伍;
(4)高中或者同等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1月4日以前出生)、26周岁以下(1998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2.报考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持B2以上驾照(含B2),并有两年以上该资质驾驶经验。
3.报考消防文员岗位的人员,年龄为20周岁以上(2004年11月4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取得本科以上文凭。
4.下列对象适当放宽年龄并优先聘用:
(1)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有过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服役经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入职经历,年龄可适当放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人员、持准驾A1、A2驾驶证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3)在游泳、篮球等方面有一技之长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笔试)、体检、政治审查、培训及公示聘用,按顺序进行,全程采取淘汰制,任何一项未通过者均不能进入到下一个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12时至2024年11月13日17时。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地点:东部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16号3楼)。
3.报名相关材料:
(1)《东部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政府专职队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如果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
(3)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或学历证明材料,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
(4)报考驾驶员岗位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B2及以上驾驶证复印件;其他本人认为对聘用有利的资质证件复印件;
(5)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丢失的可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退伍证明或退出现役登记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具有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工作经历的需出具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
(6)个人征信报告;
(7)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在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复员、退伍证复印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原件供报名时或考核前集中审验)、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到区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点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复审贯穿整个招聘环节。
联系电话:0818-2516682;联系人:唐诗。
(三)体(技)技能测试和心理测试
应聘人员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体能测试。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100米跑、俯卧撑、仰卧起坐、立定跳远和单杠引体向上6个项目,测试实行量化评分,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附件2)执行,单项有效成绩为1分~15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予以淘汰),总成绩最高90分。应聘驾驶员岗位的人员在体能测试合格后,再参加驾驶技能考核。应聘人员的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以上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对象作为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应对体能测试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请在报名时自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签订《自愿承担招录测试安全风险承诺书》(附件3)。
(四)面试
通过体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是观察应试者的体型相貌,考察其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招聘。
(五)笔试
消防文员招录专用:主要考察常用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办公软件使用等。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予招聘。
(六)体格检查
通过面试的应聘人员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附件4)执行,体检费用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支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检1次,复检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政治审查
政治审查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重点审查应聘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核查了解其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同时审查个人征信报告。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八)培训及公示聘用
政府专职消防员成绩采取百分制,体能测试和面试各占50%,其余考核项目为合格和不合格,按照成绩高低依次排名,结合招聘计划和有限录用原则依次确定培训对象,在与市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培训协议》后,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培训。培训期满,考核合格的将被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需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聘用对象入职承诺书》(附件5),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消防文员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笔试分别占50%、50%,其余考核项目为合格和不合格,按照成绩高低依次排名,结合招聘计划和有限录用原则依次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注:应聘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报名资料一概不予退还。
四、有关制度及待遇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实行24小时驻队,按照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每周休息2天,平均每月休息8天。
1.工资参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执行,政府专职消防员培训期即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在未参加支队定岗定级之前工资为3280元/月;经市消防救援支队进行定岗定级后,根据工作年限、岗位和实际工作情况而定,工资待遇(含执勤补助)不低于4100元/月,期间,免费提供食宿、服装。消防文员试用期工资为3280元/月,定岗定级后不低于4100元/月+岗位津贴(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部分)。
2.每年年底根据考评情况发放奖励工资。
3.每年购买100万/人的意外伤害保险。
4.每年组织一次集中体检。
5.工作满一年后,按规定享受年假、婚假、丧假、陪产假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区消防救援大队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对工作优秀、表现优异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提供免费参加消防职业资格技术培训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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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秋季泸州市合江县卫生健康局卫生医疗机构编外人才招聘的公告
为广泛引进优秀人才,充实工作力量,合江县卫生医疗机构拟开展2024年秋季编外人才招聘工作,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合江县人民医院拟招聘编外人才10名,合江县中医医院拟招聘编外人才6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人员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条件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的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1月13日(不含)—2006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
本次人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17:30(含)止。
2.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1月13日17:30(含)(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前到合江县人民医院、合江县中医医院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合江县人民医院报名地点:合江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人力资源部(合江县符阳街道荔乡路546号),联系人:冯肖,联系电话:0830-5212717;合江县中医医院报名地点:合江县中医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中心(合江县符阳街道奥荔街1号),联系人:陈春梅,联系电话:0830-5214655。
(2)网络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人员,请将报名资料投递至各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邮箱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3.报名所需资料(网络报名请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扫描件)
(1)《合江县卫生医疗机构2024年秋季编外人才招聘报名表》一份(附件2,含诚信承诺事项,需本人亲笔签字确认)。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3)本人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
(4)附件1以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逐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4年11月15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2.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报考合江县人民医院岗位的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合江县人民医院行政楼四楼人力资源部(合江县符阳街道荔乡路546号),联系人:冯肖,联系电话:0830-5212717;报考合江县中医医院岗位的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合江县中医医院行政楼二楼人力资源中心(合江县符阳街道奥荔街1号),联系人:陈春梅,联系电话:0830-5214655。
(2)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报考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的资格审查、政审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公布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将于2024年11月20日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布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请注意查询。
(三)测试
1.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测试。
2.测试方式、时间等事项将于2024年11月22日另行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
(四)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报考人员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五)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测试、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提前通过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版块(http://www.hejiang.gov.cn/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测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在《合江县卫生医疗机构2024年秋季编外人才招聘报名表》“联系方式”栏目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测试资格和成绩。在测试、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聘用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合江县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聘岗位进行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合江县卫生健康局政策咨询电话:0830-5509891
监督举报电话:0830-5262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