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正式上线
自9月1日起
个体工商户可通过该网站申报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称号
经市场监管部门评定后的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将在网站进行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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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工作
已正式启动啦~
各位老板们快来一起来看看
如何正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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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4年9月1日—2024年10月31日
申报对象
全区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根据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个体工商户分型结果,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认定;部门推荐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受分型结果限制;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适当放宽分类来源。
申报操作流程
▲ 电脑网页端:
根据属地原则,通过全国“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培育平台(https://mtyx.gtgsh.com/)或者全国个体工商户发展网(https://www.gtgsh.com/)“名特优新”入口进行申报。
↑ 点击查看申报操作视频(电脑网页版)
▲ 手机微信端:
可直接打开访问网址https://mtyx.gtgsh.com/,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申报系统首页。
↑ 扫描二维码进入申报系统首页
申报条件
个体工商户分类基于分型结果,原则上从“成长型”和“发展型”个体工商户中认定,部门推荐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受此限。对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可以适当放宽分类来源。
一
“知名”类个体工商户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经营的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其自营产品曾获镇街(园区)及以上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评选荣誉的;
2.在郫都区内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如经营同一字号的门店3家以上的;
3.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拥有自主品牌、商标(与招牌一致)、专利(与主营经营范围一致)等,且有一定辨识度、知名度的;
4.获评区(县)级以上“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单位”“食品安全示范店”等诚信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5.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区(县)级以上示范、奖励的。
二
“特色”类个体工商户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本区域范围内特色产品、特色产业、特色服务和农业品牌等行业,具有一定行业引领或特殊贡献作用的(如“川菜预制菜、电子信息、影视文创”等特色产业);
2.个体工商户或其经营者持有或获准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的,且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授权内容相关(如“德源大蒜、新民场生菜、唐元韭黄、云桥圆根萝卜”等);
3.依托乡村振兴、川西农耕文明等文化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如“望丛祠、农科村、三道堰、战旗村”等旅游景区从事旅游接待)、传统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且有一定知名度的;
4.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如获评等级旅游民宿、星级农家乐(乡村酒店)等(《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41648-2022));
5.从事镇街(园区)重点打造的特色行业或本地传统手工艺、祖传手艺等有一定知名度的;
6.其他经行业、产业主管部门或特色行业、产业协会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的“特色”类的。
三
“优质”类个体工商户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稳定吸纳就业的(长期经营超过10年,或缴纳社保人数进入全区个体工商户前100名的);
2.拥有区(县)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
3.个体工商户从事与郫都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传统技艺、少数民族文化、农村生产生活遗产等传统文化产业相关的(如“郫县豆瓣、蜀绣、唐昌布鞋”等);
4.经营者或主要管理人员获得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区(县)级以上技能荣誉并从事关联行业;
5.为地方龙头企业(包括但不限于获得各级政府质量奖等)提供配套服务2年以上;
6.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的;
7.参与标准制定、实施标准,推动行业质量提升的。
四
“新兴”类个体工商户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新兴”类个体工商户指行业分类属于《成都市新经济行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版)》的个体工商户)
1.从事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等新兴经济相关产业链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
2.依托主要网络电商平台从事线上经营、直播带货、远程服务等,经营状况良好的,且口碑评价较好的;
3.依托互联网从事文艺创作、网络创作、自媒体等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诚信守法且经营状况良好,或对助力乡村振兴、文化传承、扶贫助贫、知识科普等作出积极贡献;
4.经营者从事“四新”经济形态,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拥有用于高技术研发的专业设备。
5.其他经政府部门或者行业产业协会推荐,并审核通过的“新型”类。
个体工商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申报或推荐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1.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有欠缴税款的;
4.申报或推荐之日前两年内,被税务机关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5.申报或推荐之日前一年内曾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咨询电话
028-87881981
028-87888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