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无袍”之身
尽“有为”之责
参观法院
宣读任命书
ANTI FRAUD
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凌征韵宣读了《绥江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寸现玉等36名同志为绥江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决定》。
颁发任命书
宣誓
代表发言
培训
观摩庭审
编辑 | 孔 笠
二审 | 朱润森
终审 | 吴道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