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绥江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9次集体学习

政务   2024-11-29 18:20   云南  

 


11月29日,绥江县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4年第9次集体学习,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冯静主持,在家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员额法官参加学习。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福建、安徽、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重要指示精神,省委王宁书记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珠海市驾车冲撞行人案件重要批示精神的批示抄清,全省、全市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规定》《云南省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定、晋升工作规程》。


部分与会同志围绕学习主题作发言。

 


会议强调,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上来,紧密结合司法审判工作实际,紧盯重点案件,及时排查矛盾风险隐患。在党委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抓好风险防控和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会议要求,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相关指示批示精神,时刻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和责任心,做实做细各项工作,为平安绥江建设提供更有力司法服务。二是强化年底结案攻坚工作。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提高办案效率,做到“办好案、快办案”,确保年底整体工作画上圆满句号。三是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一体推进三源治理工作,主动将司法服务向人民群众端口延伸,努力把更多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案件释法明理,将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四是压实责任,营造良好工作环境。进一步加强警务安全保障工作,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和水平,常态化开展院机关和人民法庭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紧绷安全稳定这根弦,筑稳守好法院安全防线,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安全、稳定、有序开展

   

   编辑:孔   笠   

二审:朱润森

终审:吴道银



云南省绥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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