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庭审】以案为鉴敲警钟,警示教育“零距离”

政务   2024-11-27 18:10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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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例引领作用,切实加强工作人员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11月26日,绥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绥江县纪委监委和新滩镇人民政府部分职工、部分县人大代表参与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臧某某、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伙同村民李某虚增套取草原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资金28万余元,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国徽高悬,庄严肃穆,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充分的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法庭对两名被告人当庭宣判,被告人臧某某、李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本次公开庭审,旁听人员以“零距离”的视角感受法律的威严,接受法治教育,感受领悟违法违纪带来的惨痛教训。

下一步,绥江法院将继续把庭审现场建设成廉洁教育的重要课堂,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加强与纪委等相关单位的联动配合,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贡献法院力量。




END


编辑丨孔   笠
二审丨朱润森
终审| 吴道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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