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相关决策部署要求,推动昭通法院在清廉法院建设工作中进一步提升廉洁机关建设质效。近期,我们将持续推出专栏【清廉法院建设院长谈】,邀请昭通辖区各法院院长及负责同志围绕高质量推进廉洁机关建设谈认识体会、务实举措和突出成效。
绥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冯 静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全面从严治党,刀刃向内、刮骨疗毒,打了一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合拳”,使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变得更加坚强有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这正是我们党历经百年而长盛不衰,跳出历史周期的“第二个答案”。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公正司法、廉洁用权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根本保障。只有秉公执法,才能取信于民;唯有清廉如水,方能执法如山!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法院要与党和国家事业同频共振,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和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奋力推进新时代清廉法院建设,积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民法院队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抓牢政治引领,把稳清廉建设“方向舵”
一要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常抓不懈,把加强学习教育作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第一要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推动将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以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廉洁司法实现公正严明司法,全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二要扛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审判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不断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会,扎实开展廉政谈话,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抓深纪律教育,拧紧遵规守纪“思想阀”
一要加强党纪教育。组织法官干警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讲话,学习《监察法》《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持之以恒加强党纪学习教育,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党员干部、法官干警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成为推动法院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的过程,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二要加强警示教育。202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强调:“要加强警示教育,抓好以案促学、以案说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真正成为日常自觉。”要采取“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到监狱参观、组织警示教育大讨论、撰写心得体会,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等形式,切实做实警示教育。通过常态化的警示教育,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深刻揭露违纪违法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纪法底线失守的堕落轨迹,深度透视其“破纪”“破法”的心路历程,形成“大喝一声、猛击一掌”的震慑,深刻认识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切实增强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三是加强氛围营造。办好“道德讲堂”活动,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灌输和熏陶。在办公室、机关过道、电梯等处悬挂清廉格言、警句、箴言,播放清廉文化宣传视频,积极营造讲清廉、守清廉、赞清廉的清廉文化氛围。充分发挥优秀党员、办案标兵和领导干部先锋模范和表率作用,不断强化法官干警遵规守纪的约束力、执法办案的行动力、以身作则的影响力,积极营造争先创优、清正廉洁的工作氛围。
三、抓严监督管理,守牢公正司法“生命线”
一是加强政务及司法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推进阳光司法,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功能,倒逼法官规范司法行为、依法秉公用权。深化党务公开,对重大工作部署、干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工作业绩考核、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及时在一定范围、以适当形式公开。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组的监督,自觉接受各级各界的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发现问题、改进不足、破解难题。
二是切实整治“四风”问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坚决杜绝“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问题,紧盯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节前廉政提醒,杜绝“节日腐败”,确保廉洁过节。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动态掌握干部职工思想状况,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是加强审判权运行监督。健全司法权力清单,细化独任法官、合议庭与院庭长、审委会的权力配置;推行随机组成合议庭、加强合议庭内部监督;严格落实“阅核”制,切实加强对四类案件的监管,强化院庭长的宏观管理指导职责,实现充分放权和有效控权的有机统一。加大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力度,加强对法官干警纪律作风的督促检查,最大限度降低廉政风险。加强对法官干警的日常监督,尤其是“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严防严惩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当事人及企业老板等不正当接触交往。
四、抓实制度建设,扎紧廉洁自律“铁笼子”
一是把规矩立起来。建立健全立案、审判、执行的司法管理和人事、财务、政务等行政管理制度。构建好审判和执行流程管理机制、案件质量效率评估和评查机制,在法官和当事人之间建立起一道预防腐败的“隔离带”。同时探索建立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制度,针对人、财、物管理和审判、执行等重要环节,找出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消除风险隐患。
二是把制度严起来。切实加强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铁笼。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了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制度就会成为稻草人、纸老虎。贯彻执行制度没有绝招,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我们要把制度执行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不留“暗门”、不开“天窗”,推动干部职工自觉遵规守纪,确保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五、抓好追责问责,用好拒腐防变“杀手锏”
“严是爱,宽是害”,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要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法官干警从“破纪”走向“破法”。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对“利用审判权、执行权、财务权、人事权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要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依纪依规予以查处,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坚决打击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和诉讼掮客的行为,维护司法权的纯洁性。加强对掌握人财物权力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持之以恒地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零容忍”态度全面整治顽瘴痼疾。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加强与检察、纪检监察部门的协同力度,一体推进“三不腐”建设,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确保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作为一名新时代基层人民法院的院长,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时刻保持清醒头脑,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防线,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老老实实做人、清清白白履职,廉洁自律,做一名组织放心的好干部。始终聚焦“关键少数”,不折不扣履行好“一岗双责”,把“清廉法院”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守正创新,勇于自我革命,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从严治院,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以实干担当谱写新时代法院工作新篇章!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