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凱博 黃慧展會計師
上期介紹了大陸企業分立在工商辦理程序的實務問題,本期我們繼續探討稅務相關辦理程序所遇問題。
二、稅務報告及相關備案事項:
(1)向稅務機關發起分立報告
《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納稅人有分立情形的,應當向稅務機關報告,並依法繳清稅款。納稅人分立時未繳清稅款的,分立後的納稅人對未履行的納稅義務應當承擔連帶責任。”因此在企業分立的工商程序完成後,應由原公司(即”被分立企業”)向稅務機關填報”納稅人合併(分立)情況報告”,述明企業分立的類型(新設分立或存續分立)、分立原因(業務結構調整、分攤經營風險或其他原因)、分立時的欠繳稅款情況、分立後存續公司的基本信息等。
(2)企業所得稅的相關備案
由於企業分立是將被分立企業部分或全部資產分離轉讓給新設公司(即“分立企業”),如按照一般性稅務處理方式,則被分立企業就分立出去的資產應按公允價值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而分立企業應按公允價值確認接受資產的計稅基礎。但若重組各方決定採用特殊性稅務處理方式,則分立企業接受被分立企業資產的計稅基礎,以被分立企業的原有計稅基礎確定,被分立企業已分立出去資產相應的所得稅事項由分立企業承繼。因此如公司欲分立剝離的資產中包含不動產,其可能存在大額的資產重估增值,若企業選擇採用一般性稅務處理方式,則被分立企業需按不動產的公允價值確認資產轉讓所得並交納企業所得稅。因此企業實施分立重組,如重組樣態可符合《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的要求,建議應考慮申請特殊性稅務處理,以節省因企業分立衍生的稅負。
《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48號,以下稱”48號文”)規定:”企業重組業務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重組各方應在該重組業務完成當年,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時,分別向各自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企業重組所得稅特殊性稅務處理報告表及附表》和申報資料。重組主導方申報後,其他當事方向其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申報時還應附送重組主導方經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的《企業重組所得稅特殊性稅務處理報告表及附表》”。由於現行法規規定企業重組的所得稅免徵備案時點,是在辦理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時,意即是在工商程序完成後,但若備案未獲稅務主管機關受理,而工商程序又已辦結,則衍生的稅務影響將不可逆轉。為此,近年如深圳及上海稅局已陸續推動稅收事項事先裁定機制,可在企業實施重組前,以書面明確告知企業稅務處理的意見,大幅降低了涉稅事項的不確定性。如企業重組所涉公司位於深圳及上海以外地區的,仍建議應在工商程序辦理前,預先提供稅務備案材料尋求所在地稅務主管機關的指導意見,儘可能降低企業事後備案潛在的涉稅風險。根據近期的實務經驗,亦有稅務機關可接受依48號文規定的備案報送材料,可暫缺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資料,先就其他應備材料對企業重組的企業所得稅免徵備案進行審核。
如企業選擇採用一般性稅務處理方式,則不需要另外辦理企業所得稅的相關備案。
(3)企業分立的增值稅不徵稅
《關於納稅人資產重組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13號)規定:”納稅人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併、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併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屬於增值稅的徵稅範圍,其中涉及的貨物轉讓,不徵收增值稅。”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規定:”在資產重組過程中,通過合併、分立、出售、置換等方式,將全部或者部分實物資產以及與其相關聯的債權、負債和勞動力一併轉讓給其他單位和個人,其中涉及的不動產、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不徵收增值稅。”
根據以上規定,企業分立所涉貨物、不動產、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皆不徵收增值稅。實務上有些稅務機關會要求納稅人需辦理資產重組不徵收增值稅的備案,而亦有稅務機關認為納稅人不需要辦理該項備案,可由被分立企業就移轉給分立企業的資產,直接開立”資產重組”項目名稱的普通發票。
(4)涉及不動產移轉的企業分立
《關於繼續實施企業改制重組有關土地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51號):”按照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企業分設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與原企業投資主體相同的企業,對原企業將房地產轉移、變更到分立後的企業,暫不徵收土地增值稅。”
《關於繼續實施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9號):”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合同約定分立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與原公司投資主體相同的公司,對分立後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根據以上規定,企業分立所涉不動產的轉讓不徵收土地增值稅及免徵契稅。在企業分立的工商程序完成後,除了分立雙方可持工商管理部門的證明材料辦理產權移轉外,被分立企業及分立企業應按其所屬稅務主管機關的要求,分別提交資料辦理不徵收土地增值稅及免徵契稅的備案程序。
以上是對大陸企業分立辦理的實務情況說明。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深耕兩岸,跨境經驗豐富,如對本議題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
本期凱博觀點Podcast同步上線囉!
請於各大播客平台上搜尋:「財稅聽凱博」點選「訂閱」即可免費收聽!
近期節目列表
EP.292-大陸企業分立實務(下篇)
EP.291-大陸企業分立 可暫免課稅
EP.290-美國公司需即時申報最終受益人資訊
EP.289-關注!大陸外商投資限制再放寬!
EP.288-賀!凱博榮獲台灣證交所認證之永續及溫室氣體確信機構
EP.287-重大影響!大陸要求企業揭露「受益所有人」(中篇)-間接轉讓大陸所得稅
EP.286-大陸收緊 IPO 台商及早因應
EP.285-重大影響!大陸要求企業揭露「受益所有人」 (上篇)
EP.284-大陸企業分立實務(上篇)
EP.283-探索上市櫃之路系列 - 上市櫃條件與時程
EP.282-調薪時,別忘了適用相關租稅優惠喔!
EP.281-企業整帳 開啟發展可能性
EP.280-探索上市櫃之路系列 - 上市櫃前的風險與挑戰
EP.279-探索上市櫃之路系列 - 為何上市櫃?
EP.278-大陸新公司法 盈餘分配新規定
EP.277-房地合一稅制對家族傳承規劃之影響
EP.276-台商申請越南外債 六個注意
EP.275-通過!新《公司法》7月1日上路,台商可留意!
EP.274-2024年起,韓國加入「台灣適用租稅協定營業利潤”免稅”」行列
EP.273-海外資金回台答疑: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度台幣3740萬元?
EP.272-大陸搬遷補償所渉及的稅負分析
EP.271-在陸跨境股權重組 留意稅事
EP.270-因應大陸新公司法 減資相關流程及稅負解析
EP.269-海外資金回台答疑:海外所得免稅額度台幣750萬元?
EP.268-閉鎖性公司之實務運用
EP.267-處分股份或出資額,如何判斷需繳納房地合一稅?
EP.266-台商越南股權交易 四個注意
EP.265-台灣企業所得稅申報常見錯誤
EP.264-五月報稅留意!台灣今年起滿18歲即可單獨報稅了
EP.263-把握稅務優惠!台灣智慧機械、5G系統或資安抵減申請開跑!
EP.262-新加坡經濟實質規定上路?
EP.261-個人填寫CFC申報 四個注意
EP.260-CFC過渡期優惠對我適用嗎?
EP.259-注意!BVI申報財務報表新規
EP.258-大陸企業借款利息支出稅前扣除相關規定
EP.256-終止大陸員工勞動合同 經濟補償金如何支付EP.251-大陸資產繼承系列(一):兩岸文書公證篇EP.248-實錘!大陸新公司法要求5年內到位 台商需留意!EP.245-歲末上海樓市放大招 台商適用“普通住房”省很大!EP.243-因應CFC 2023年底前分配當年度盈餘EP.242-CFC新法明年5月申報 境外資產全都露EP.241-注意!台灣公司股權交易可能要繳房地合一稅EP.238-外國人贈與台灣人免稅?留意海外所得常見重大誤區EP.237-「家族辦公室」是什麼?一篇文章讓你一次懂!EP.235-大陸企業聘僱員工也能享受稅負抵減優惠!EP.234-個人及企業當心! 尚未編製2023年境外公司財報表及保存會計記錄者將面臨罰則EP.230-大陸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最新規定公佈啦!EP.229-重大變革!大陸擬修法要求公司註冊資本5年內需到位EP.228-大陸稅局加大出口退稅查核力度,你合規了嗎?EP.225-最新!台灣公司符合條件可免暫繳營所稅EP.224-香港公司未交審計報告 將面臨罰款及法院傳票EP.223-大陸公司做境外投資之所得稅抵免(下篇)EP.222-大陸公司做境外投資之所得稅抵免(中篇)EP.221-大陸公司做境外投資之所得稅抵免(上篇)EP.218-整帳技巧指南:如何使稅務帳與實際管理帳達成一致?EP.216-七月一日起私法人購買住宅採許可制 大老闆買房難EP.214-入境日本好方便?當心無工作簽證被驅逐出境EP.213-辦理大陸外債申請 六大重點 (下篇)EP.212-辦理大陸外債申請 六大重點 (上篇)EP.208-利潤分配再投資新設大陸公司 五個注意EP.205-避雷:德拉瓦公司是規避台灣CFC妙方?EP.204-台灣股權併購之稅務分析:公司合併 (下篇)EP.203-台灣股權併購之稅務分析:公司合併 (上篇)EP.202-台籍人士終止大陸社會保險關係及申請帳戶結清EP.200-支付國外費用 不可不知的節稅及免稅方式EP.199-台灣股權併購之稅務分析 :公司分割 (下篇)EP.198-台灣股權併購之稅務分析 :公司分割 (上篇)EP.197-台灣CFC制度上路 境外公司該如何記帳?EP.196-以跨境人民幣投資大陸企業的外匯管理討論EP.193-大陸資金匯出 非貿付滙申報流程與操作指引 (下篇)EP.192-大陸資金匯出 非貿付滙申報流程與操作指引 (上篇)EP.191-「住房不炒」的頂層思路下 台商大陸房產投資「何去何從」?EP.189-香港修法生效 五個步驟判斷香港公司被動收入是否課稅!EP.188-2022年台商A股IPO回顧:大陸科創板、台廠新戰場!EP.187-疫情三年後迎來大陸全面解封,台商重整旗鼓再出發!EP.185-大陸資金匯出 善用非貿付匯規定 (下篇)EP.184-大陸資金匯出 善用非貿付匯規定 (上篇)EP.183-2022年度一定要爭取適用的大陸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EP.182-高淨值人士管理局,假的!大陸加強稅收監管,真的!EP.180-大陸房產買賣系列(六):資金跨境匯入及匯出、及匯回臺灣的注意事項EP.179-大陸房產買賣系列(五):交易流程與買賣稅費-以上海為例EP.178-溫室氣體盤查將不可避免 並經會計師確信EP.177-BVI要求提交財務報表 董事名冊將可被查閱EP.174-“支持符合條件的外企在A股上市” 並致敬第50家台資控股公司A股IPO成功!EP.173-大陸房產買賣系列(四):「住不炒」的限購限售,對台外籍的買賣影響有哪些?EP.172-大陸房產買賣系列(三):委託書的委託範圍有哪些細節呢?EP.171-大陸房產買賣系列(二):委託書的個人資料有哪些細節呢?EP.170-2022年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來襲,至少節稅人民幣62.5萬元!EP.168-大陸房產買賣系列(一):如何在台或海外,辦理委託書呢?EP.167-台商個人間接轉讓大陸公司股權的稅務討論
EP.166-營利事業適用CFC,需避免的誤區(下篇)EP.163-營利事業適用CFC,需避免的誤區 (上篇)EP.162-台灣虛擬貨幣交易合規化?業者該如何因應EP.157-CFC上路前 台灣公司股權架構必須調整EP.156-善用免稅規定 進行大陸境外股權架構調整EP.154-香港修法:香港公司之離岸被動收入可能不再豁免利得稅EP.152-大陸帳務清理常見問題與重點提醒(下篇)EP.151-大陸帳務清理常見問題與重點提醒(上篇)EP.149-上海重啟-「加快經濟恢復和重振的50條措施」解讀EP.145-上海復工之路–疫後如何助企紓困、突破逆境!EP.142-四個必須把握的台灣租稅減免 (下篇)EP.141-上海防疫升級外溢昆山停工 促使台商傳承加速EP.140-四個必須把握的台灣租稅減免 (上篇)EP.136-五個重點手把手帶您完成大陸個人綜合所得年滙算清繳EP.134-大陸2022年減稅與退稅並舉,助企業紓困EP.132-台胞證到期,在大陸反洗錢新規下如何更新?EP.130-大陸央行:3月1日起,人民幣5萬元以上現金存取應登記!(2月21日央行公告暫緩實施)EP.129-台灣不動產該如何移轉給子女?(下篇)EP.128-台灣不動產該如何移轉給子女?(中篇)EP.126-大陸權益性投資經營所得需以查帳徵收方式完稅EP.123-大陸央行貨幣政策吹暖風 台商大陸售房要抓緊EP.120-通知:2022年度大陸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開始填報EP.118-我該選擇哪一種型態來設立台灣公司?(下篇)EP.117-我該選擇哪一種型態來設立台灣公司?(上篇)EP.116-把握大陸個所稅一次性獎金申報優惠之最後機會 (下篇)EP.114-把握大陸個所稅一次性獎金申報優惠之最後機會 (上篇)EP.113-北京證券交易所風光登場 聚焦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EP.111-台灣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相關稅負影響你知道嗎?EP.109-大陸催生北京證券交易所 瞄準產業隱形冠軍EP.108-大陸台商面對《房地產稅》時代來臨的調整!–以上海2011年《房產稅》試點的經驗來分享!EP.107-從人行的闢謠公告,談大陸台商的大額現金管理與反洗錢之因應 (下篇)EP.106-從人行的闢謠公告,談大陸台商的大額現金管理與反洗錢之因應 (上篇)EP.102-本所申請所得稅法第25條第1項規定,外國技術服務費有效稅率由20%降低至3%,獲核准案例分享EP.101-越南投資系列:越南設立貿易公司或代表處不可不知的五件事EP.100-境外公司必須提交財務報表,你準備好了嗎?EP.98-美國稅務系列:美籍個人收到海外贈與需要繳美國稅嗎?EP.96-三階段判別個人持有境外公司是否落入CFC (下篇)EP.95-受疫情影響企業可免2021年度台灣營所稅暫繳EP.94-三階段判別個人持有境外公司是否落入CFC (上篇)EP.87-美國稅務系列:境外公司或個人持有美國公司股權申報EP.84-紓困4.0 全面解析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EP.83-美國稅務系列:美國公民持有海外公司股權申報?EP.81-疫情未歸 台灣人大陸銀行帳戶遇凍結莫慌張EP.80-受限疫情 台灣人如何以委託書授權處理大陸售房及匯出EP.79-越南投資系列-投資越南如何決定投資架構!EP.75-美國稅務系列:如何進行FATCA申報?EP.74-小微企業喜迎所得稅減按2.5%徵收,個體戶同沐雨露!EP.72-大陸個稅申報小撇步-疫情導致待滿183天轉為居民身份 可以申請退稅!EP.71-大陸個稅申報小撇步-疫情導致未待滿183天轉為非居民身份 要如何自行納稅申報?EP.70-大陸個稅申報小撇步-善用捐贈 合法降低個人所得稅EP.65-善用大陸有限合夥,達到留才與激勵EP.64-不可錯過!2020年度台灣營所稅申報 租稅優惠措施一覽EP.61-境外公司系列:你的境外公司,各項登記文件是否完備? EP.60-南僑分拆A股上市獲核准 解析如何克服同業競爭疑慮EP.59-每個企業都必須面對的課題-合資與併購 (中篇)EP.58-每個企業都必須面對的課題-合資與併購 (上篇)EP.55-2020年末將至,該做的節稅規劃做了嗎?EP.54-恢復個人證券交易所得課稅 對你有影響嗎?EP.53-境外公司系列:傳承或引進外部投資人之公司章程條款設計EP.49-境外公司系列:香港及新加坡公司設立登記文件介紹EP.48-境外公司系列:如何證明我的境外公司仍有效存續?EP.47-境外公司系列:境外地區經濟實質法上路實施進程EP.45-境外公司系列:你的境外公司有遵守當地公司法嗎?EP.44-銀行認定的「貿易洗錢」及「稅務洗錢」態樣EP.40-越南投資系列:申請營運前增值稅退稅注意事項EP.39-宸展光電獲A股上市審核通過,帶給台企的「樹大分枝」啟示!EP.38-紓困3.0來了 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說明EP.33-台灣疫情紓困3.0- -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搶先看EP.30-越南投資系列:越南公司資本到位注意事項EP.29-台商A股上市新途徑 大陸證券市場推動註冊制EP.28-「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首年匯回優惠稅率倒數計時EP.18-越南投資系列:越南政府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之紓困措施EP.15-2019年度台籍人員大陸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攻略EP.14-(不斷更新)新冠肺炎之台灣租稅優惠及資金補助方案EP.12-高雄工策會X凱博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抗疫專題EP.11-(不斷更新)新冠肺炎之台灣租稅優惠篇二
EP.9-外商在台從事物流營運活動 可適用較低的境內貢獻度 合法節省稅負EP.5-台版CRS交換即將上路 全球反避稅的現況與未來EP.4-台灣企業首次CTP年度申報,需於2020年3月間完成EP.3-新冠肺炎薪資篇:在陸企業延遲復工,工資如何發放?
EP.1-案例分享:申請跨境銷售電子勞務適用淨利率及利潤貢獻程度獲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