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坞贞泉】高安伍桥花坞烈女祠修缮完毕,这里的故事你了解吗?

文摘   2024-07-30 06:29   江西  

花坞烈女祠位于高安市伍桥镇花坞村。花坞村距伍桥镇仅一华里之隔,是伍桥镇至华林寨的第一个村子,村子虽小却因明代名相严嵩为烈女溺井处题写过“花坞贞泉”而闻名。

烈女祠为宜春市文物保护单位。“花坞贞泉”是高安伍桥比较有名的古迹,在清同治十年(1871年)的《高安县志》中,被评为“高安八景”之一,声名传播已久。

然而,伍桥烈女祠多年失修,至祠内屋顶大漏,部分柱子也倾倒。笔者曾保留了2017年拍摄的伍桥烈女祠照片,如下:

2017年所拍烈女祠相关照片,年久失修

2024年,政府有关部门对烈女祠进行了修缮。依据“修旧如旧”原则,使用了相同材质的青砖黑瓦,伍桥烈女祠得到了很好地保护与修葺,重新焕发出宜春市文物保护单位独特的魅力。


图为2024年7月拍摄的重修后的烈女祠

一、烈女祠相关故事

据明正德《瑞州府志》记载,正德六年(1511年)4月某日,华林山农民起义军领袖陈福一率部攻入瑞州(今高安市行政所在地)府衙。逮获窦氏(窦妙善,江苏南京人,为姜荣爱妾)作人质。勒令交出其丈夫姜荣(瑞州府通判)大印(当时姜荣正在华林山清剿起义军),窦氏不依,被起义军押走。当押至花坞村时,天色已晚。窦氏说:“我口渴得厉害,让我到井边喝口水吧?”起义军见已离山寨不远了,量她也逃不走,便叫一喽啰跟着。两人来到水井边,窦氏趁喽啰找提桶之机跳井自尽了。村民为窦氏壮举所感动,将此井掩埋,报以官府,并在此井前面的15米远处另掘一口水井饮用。窦氏以死护贞,壮烈自溺之举传到了当朝宰相严嵩耳中。严嵩深为感动,遂挥笔写下“花坞贞泉”四字,星夜派人送到花坞,嘱令地方官员刻碑立于井上,并建一石亭加以保护。此井有了严相墨宝后,声名大振,烈女贞名也远扬四方(可惜现祠内严相题词已经无存)。


明史·列女传》中又载:窦妙善,京师崇文坊人。年十五,为工部主事余姚姜荣妾。正德中,荣以瑞州通判摄府事华林贼起,寇瑞,荣出走。贼入城,执其妻及婢数人,问荣所在。时妙善居别室,急取府印,开后窗投荷池。衣鲜衣前曰:“太守统援兵数千,出东门捕尔等,旦夕授首,安得执吾婢?贼意其夫人也,解前所执数人,独舆妙善出城。适所驱隶中,有盛豹者父子被掠,其子叩头乞纵父,贼许之。妙善曰:“是有力,当以界我,何得遽纵。”贼从之。行数里,妙善视前后无贼,低语豹曰:“我所以留汝者,以太守不知印处,欲藉汝告之。今当令汝归,幸语太守,自此前行遇井,即毕命矣。”呼贼曰:“是人不善鼻,可仍纵之,易善鼻者。”贼又从之。行至花坞遇井,妙善曰:“吾渴不可忍,可汲水置井傍,吾将饮”。贼如其言.妙善至井傍.跳身以人.贼惊救不得而去。豹入城告荣取印。引至花坞,觅井,果得妙善尸。越七年,郡县上其事诏建特祠,赐额贞烈。


大明崇贞二年(1629年),江西提刑按察司副史兼布政司分守九江道参议姜一洪,闻其贞烈,慷慨解囊,在当年窦氏殉井的花坞村,为她加建了一座“烈女祠”,立碑于祠内。


抗战时期,有两名爱国同胞于祠内被杀害。新中国成立初期,烈女祠一度作为群众大食堂在使用。



二、花坞碑

花坞碑位于烈女祠中部的碑亭内(碑亭已毁仅剩四根石柱),碑座为花岗岩材质,碑座规格为1750 450 x 130 毫米;碑位于碑座正中,通过样卯镶嵌碑的材质为青石顶部做圆弧造型,碑高 2010 毫米,宽1430毫米,厚130毫米。背面仅做简单处理,碑正面打磨抛光刻有碑文:

《花坞碑记》

维大明崇祯三年,岁次庚午捌月戊申朔越拾有捌日乙丑。江西等处提刑按察司副使兼布政司分守九江参议,玄孙姜一洪谨以刚髭柔毛庶羞清酌之奠致祭于明旌表贞烈,庶高祖母窦太夫人之灵曰。宙合之间,尘埃野马,今贤厥惟卓荤生或可欺,而死难假泯泯无闻。嗟彼牖下芝草无根,醴泉无源,亶惟贞烈炳矣,淑媛既事高祖,克相饕飨,须臾发难身陨,各存道旁,有井曰维死所举身殉之,宁其为虏,薰风不暖,古甃自寒于心,独映芳骨犹妍。维云泉苦,其智若怡;维云水冷,就之若辉。潺声脉脉,其气遐迩;潭影沉沉,其光烛天。咲彼肉食当局依违,亦有慷慨清壑同譏,何如贞烈载籍称希珠沉玉,墜节表声,嶶锦水之滨,花坞之村,爰勤天语式。明纶有亭

    载茸有井,何深,里人汲之,义路礼门,一洪观天识眇溺,才徽腾焉。先泽感歌清可濯兮,神所凭依。逝者如斯,吾其云归九原可作一滴,载由凉飚飒素车辚,呜呼尚餐!

花坞碑



三、水井

碑后为原水井,已经掩埋井口上覆有一方碑刻“旌表贞烈姜亚夫人窦氏井”,此碑规格为1080 x 660 x 80毫米。

原水井碑刻:旌表贞烈姜亚夫人窦氏井

原水井碑刻及井口箍井石


烈女祠前的水井为后来村民另掘的一口水井,此井石圈旁刻有“咸丰乙卯秋月重修”,现还作为当地村民取水之用,井水清澈。井口为方形,采用花岗岩石板砌筑井口规格为1360 x1310 毫米,高650毫米,石板厚140毫米:围绕水井周边1080毫米范围内做取水平台,平台采用条石铺砌,平台四周做明沟排水,沟宽 200 毫米。

烈女祠门口另掘的水井


四、烈女祠建筑特征

1.平面布局

烈女祠平面布局为长方形,前厅、碑亭及后堂,碑亭位于两个天井之间。大门处为“八”字门,,内凹0.86 米。建筑面阔三开间,明间面阔为3.0 米,通面阔为5.75 米;前厅进深为3.2米,碑亭进深为2.8米,后堂为4.76米,通进深为16.07米;建筑面积为 99.04平方米。

2.地面

前厅及后厅原为素土地面(现修缮后已铺青砖),中厅采用条石铺砌。天井地面为青砖,阶沿为条石。

3.墙体

墙体为承重墙,采用青砖砌筑,青砖清水墙,距前厅地面高1.08 米墙体为全眠砌法,其上为一斗一眠砌法青砖规格为310x 130x70毫米。

4.柱、柱础、梁架

烈女祠用的柱子较少,中部碑亭采用四根石柱,石柱规格为 270 x 270 毫米;后堂前檐设有两根木柱,木柱直径为230 毫米。柱础为八边形石柱础。建筑未设梁架,桁条直接搭外墙上。

5.门窗

门 烈女祠外墙未开窗,共设有三道门,其中正立面为石门框拼板门。

6.屋面

烈女祠为硬山顶,小青瓦屋面。前厅及后堂为双坡屋面,中部石亭为歇山顶屋面,天井两侧为单坡屋面;前厅屋面前坡为5檩,后坡4檩;中厅屋面前坡4檩,后坡5檩;后堂屋面前坡5檩,后坡6檩;屋面条除脊檀,檩径均为中Φ140,脊檩为中Φ160。屋面椽子形状为半圆形截面,椽子中Φ80 @230。屋面盖瓦为小青瓦,规格为185 180(150)8;底瓦为缸瓦,规格为 160 x 280 x 9。

烈女祠





【参考文献】

[1]黄风雷.花坞烈女祠沿革及其建筑特色考略[J].南方文物,2015,(03):238-240.

[2]张廷玉.《明史.列女传》[M].

[3] 熊相.明正德《瑞州府志》[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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