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司法机关,是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既要在监督办案中依法履职,又要切实承担起社会治理的职责使命。近期,围绕党中央、省委和上级院关于“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部署,金华检察机关全域开展“检促治理”专项行动,把化解风险隐患、促进社会治理、维护大局稳定作为检察履职重中之重,事前“防”推进源头防控,事中“解”加快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事后“结”促进系统治理,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检促治理”以法律监督为基,方式上强履职、抓落点。检察职能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是推进犯罪治理的重要一环,必须主动适应犯罪结构变化,统筹处理好“宽”与“严”、“惩”与“防”的辩证关系。金华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刀把子”作用。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严重刑事犯罪,紧盯“民转刑”、“刑转命”、涉众犯罪、网络犯罪等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要问题,细化检察侧工作举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刑罚和强制措施适用必要性原则,首创并深入应用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系统,贯通对接检察统一业务应用和公安执法办案系统,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大数据画像,不批捕228人,变更强制措施156人,让可宽缓的人尽早回归社会。始终将“高质效”管理作为履职办案基本标准。构建立体化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规范体系,配套10项业务操作指引,推进实体上准确把握标准统一、认定准确、处理适当,程序上兼顾“更好”与“更快”,效果上注重案结事了人和,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可信。
“检促治理”以源头治理为要,力度上重穿透、显温度。当前,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提出更高水平的需求,要求检察机关主动融入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加强穿透式监督,以司法力度彰显为民温度。金华检察机关下访接访推动矛盾“就地化解”。认真践行“干部下基层开展信访工作”经验,发挥检察一体优势,联合开展隐患排查、研判会商、释法说理,通过领导包案到位、调查核实到位、公开听证到位、联合化解到位、救助帮扶到位“五个到位”,因案、因事、因人制定矛盾纠纷化解方案,一年来重复信访数量同比下降20%。司法救助促进矛盾“及时化解”。将司法救助作为“扶危济困、救急救难”重要举措,不断扩大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覆盖面和受益面,一年来向599名因案致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力求在检察环节“应救尽救、应救即救”。持续深化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双向联动机制,引入民政、教育、慈善等多元化的社会救助,变“一救了之”为“一管到底”。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助力矛盾“实质化解”。善于在办案中发现普遍性、行业性、区域性问题,找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切入点,持续紧盯、跟进落实,形成问题治理“闭环”。金东区检察院联合多方力量化解一起历时五年的草莓“劣苗”民事执行监督案,会同法院制发“检察+司法”双建议,有效规范种苗销售市场。
“检促治理”以系统治理为本,广度上全覆盖、聚合力。检察机关承担确保检察权公正行使、深化诉讼活动监督的双重责任,应立足法治推进治理走向善治,持续推动从法治共同体迈向社会治理共同体。金华检察机关“双向奔赴”打造共治格局。率先召开府检院联席会议,深入推进“人大监督+检察监督”“民主监督+检察监督”联动机制,深化政法机关良性互动,提升全领域、全链条协作质效。武义县检察院针对“一厂多租”消防隐患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出台全省首部租赁厂房消防安全领域地方性法规,避免“厂中厂”一租了之。金华检察机关“多跨协同”做到同向发力。领题首创全省“检察+”协同共治数字平台,实现与225家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数据集成、线索移送、双向反馈,让协同效应渗透到社会治理每一个环节中。在行刑衔接上,督促对1101名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确保“过罚相当、罚当其责”。在规范建设上,针对快递、建筑、五金等26个行业领域70多个风险漏洞,推动完善制度27项。“检力下沉”融入基层善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基层检察室、检察工作联络点、企业综合服务检察站“三位一体”基层检察工作网络,汇聚基层共治合力,其中15个基层检察室办理案件1954件,参与化解矛盾纠纷300余件,全力打造“老百姓身边的检察院”。
来源:浙江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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