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交6000元“包过费”就能通过考试?检察建议推动打上人防技防“补丁”

政务   2025-01-03 16:00   浙江  


2025年1月3日,《浙江法治报》第2版“新闻”刊登金东区人民检察院文章《交6000元“包过费”就能通过考试?检察建议推动打上人防技防“补丁”》。全文如下:

经由驾校教练介绍,考生穿上一件藏有摄像头的衬衫,耳朵里放置微型耳机,隐蔽在外的“枪手”利用对讲机远程指导……通过这样的方式,即使是之前“屡战屡败”的考生也可以轻松通过“科目一”“科目四”驾照理论考试。日前,金华市金东区检察院在办理了这起在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案后,向车管考试中心发送检察建议书,推动解决驾驶资格理论考试规范化管理中存在的“人防”“技防”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

2023年3月,多次未通过“科目一”理论考试的王某经驾考教练介绍,认识了余某某。余某某向王某保证,只要支付6000元“包过费”,理论考试不用记不用背,就能顺利通过。王某正苦于无法通过理论考试,当即向余某某支付了费用。考试当日,余某某要求王某穿上一件钮扣中装有针孔摄像头的衬衫,并让他将一枚黄豆大小的蓝牙耳机放入耳中。考试中,王某小心地把衬衫纽扣对准电脑屏幕,耳机中很快便传来了答案。就这样,王某虽未熟练掌握道路交通理论知识,却在这样的帮助下通过了考试。

李某则没有这样的“好运气”。2023年8月29日,因酒后驾驶被吊销驾照的他找到余某某,付了“包过费”想要通过“科目一”理论考试,但在考场里调整摄像头时被巡考工作人员当场发现。

“我知道作弊不对,但我不知道这件事的后果这么严重。现在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帮助我作弊的人叫老余……”案发后,王某和李某均积极配合调查,公安机关依法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

经立案侦查,该作弊团伙由余某某等4人组成,其中余某(余某某之子)、王某甲专门负责为考生报送答案;叶某某则是该驾考考场的工作人员,负责提供考场设施设备、巡考情况等信息。

除余某某等4人外,与该案相关的驾校教练员黄某某等人后期也相继到案。黄某某在明知余某某为考生提供作弊帮助的情况下,仍介绍多名考生给余某某。自2023年初起,余某某等人通过该方式为40余名考生提供作弊帮助,共获利16万余元。

经金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金东区法院宣判余某某、余某、王某甲、叶某某犯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黄某某也因犯组织考试作弊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


来源 | 浙江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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