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古代廉臣,清朝初期的于成龙必有一席之地,从一个知县做到巡抚和总督,并加兵部尚书、大学士等职务,从政20多年间,始终坚守“清、慎、勤”之风范,清正廉明,一心为民,其令人称道的政绩和廉洁的品格,使他成为清代循吏的代表人物,被康熙帝赞誉为“天下廉吏第一”。
大器晚成 屡建奇功
于成龙出生于山西汾州,他并非少年天才,直到四十五岁才在国子监完成学业,获准出仕为官。为官初期,于成龙曾先后担任广西罗城县知县、四川合州知州、湖广黄州府同知等职,无论去往哪里,他总是以改革陈规、整饬吏治、为民除害为己任。在罗城县,他帮助百姓恢复农业生产,平定盗匪祸害;在合州,他废除十几项不合理的“义务负担”,为百姓减轻赋税负担;在黄州,他扫荡盗匪,改善治安。
整饬吏治 深受爱戴
于成龙政绩卓越,三次被举荐为“卓异”,很快便提任为两江总督,在任期间,针对当时官场腐败的风气,他颁布《兴利除弊约》,列举出十五项须革除的积弊,如灾耗、私派、贿赂等;颁布《严禁馈送檄》,并在堂上悬联一副“盈千累万,尽是朝廷正赋,倘有侵欺,谁替你披枷戴锁。一丝半毫,无非百姓脂膏,不加轸惜,怎饶得男盗女娼”;定下《示亲民官自省六戒》,提出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等六条戒律,早晚对照,自我反省。
这系列举措触碰了一些官员的既得利益,但于成龙丝毫不为所动,坚持以百姓利益为重,毫不手软地整治吏治。他之所以能够如此果断地推行改革,关键在于严于律己,清正廉洁,能够真正为百姓谋利。当时,流传这样一个说法:只要看见白须老者,不法分子和贪官污吏就会吓得低头狂奔,生怕遇上了总督大人。
淡泊名利 赤贫离世
于成龙生活节俭,吃粗茹苦,被江南百姓赞誉为“于白菜”。衙署里连薪米都无法按时供应,不得不典当衣物来买薪买米,最后连可以典当的衣服都没有了,只好一天只吃一顿饭。他去世时僚属们清点遗物,看到的是“故衣破靴,外无长物”,只在一个竹箱里发现几件衣服,案头摆着一些饮食器皿、几罐盐豉,消息传出,百姓皆巷哭罢市,家家绘像祭祀。
名节源于品德,腐败止于正气,坚定在于理想信念。“清廉”二字贯穿于于成龙一生的思想、言行和仕途之中,康熙帝为其撰写碑文给予褒奖,称其品德“朴真”,做官做事“忠勤”,最大优点“廉洁”。清廷先后有武英阁大学士熊赐履,文渊阁大学士、《康熙字典》总裁官陈廷敬等26位名人为其写传,这是对他廉洁刻苦一生的表彰。
(以上内容摘编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