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百妙| 国际反腐败日

2024-12-09 11:26   浙江  



国际反腐败日



我们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打 ⻁”“拍蝇”“猎狐”多管⻬下,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消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 

——党的二十大报告



国际反腐败日的设立

为有效预防和打击腐败问题在世界各国的不断蔓延,联合国于2000年成立了特设委员会,负责制定《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3年10月31日,第58届联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同年12月9日至11日,联合国在墨西哥梅里达举行国际反腐败高级别会议,正式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
此后,联合国决定将每年的12月9日确立为国际反腐败日,每年的这一天,联合国都会呼吁世界各国举行相关宣传活动,倡导“帮助消除腐败是每个人应尽职责”的理念,以纪念公约的签署和唤起国际社会对腐败问题的重视与关注。       
中国于2003年12月10日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5年10月27日批准公约,2006年1月13日提交批准书。公约从2006年2月12日开始对中国生效。



“位不在高,廉洁则名。权不在大,为公则灵。”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党员干部作为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执行者,更要讲忠诚、讲规矩、讲廉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始终保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时刻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永葆党员领导干部的公仆本色。

坚守清正廉洁,夯实自身基础堡垒。“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作为党的干部,要有更高的政治觉悟和道德标准。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勇于自我批评和自我纠正。在权力面前,不滥用、不私用,始终以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行使权力。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与自律,确保言行举止无愧于心,无悖于法,做到正确对待权力和地位,做到谨慎用权、秉公用权。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管住小节,防微杜渐。

坚守清正廉洁,当好公仆守好初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初心,不为私欲所动,不为诱惑所扰,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

       

来源:密山市卫生健康局

百妙社区 82622317

编辑:毛文玉

一审:孙丽娟

二审:    姜燕

三审:  戴跃

嘉兴市南湖区城南街道百妙社区
百妙社区居民委员会位于万历路77号百妙公寓二期内。东至九里港、南至广穹路、西至嘉杭路、北至中环南路。由百妙一期、百妙二期、姜家村公寓、南秀花园、常睦公寓、清华府邸、义圣名苑、南都苑、海上新园、海上家园共10个小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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