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模式是源于1950年代的香港,由于房地产业起步阶段均为整栋出售,价格高昂,房产商李嘉诚想出“分层出售”“分户出售”的办法,公共部分的电梯、楼梯、大堂、走廊由各户分摊,“公摊”由此而来。这一售房政策直到现在仍然在执行,但随着楼市不断变化,越来越多人希望取消公摊面积,让购房者更加清楚地了解房屋的实际使用面积和价格,避免因公摊面积产生的纠纷和争议。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要掏两到三代人的积蓄,还要加上银行的贷款。但是,在买房子还要为不属于自己使用的面积而买单,甚至在后期居住时,一旦占用了公摊面积,就会被物业贴告知单,要求尽快恢复公共区域原貌。因此,很多人说公摊面积让很多购房者有一种“被套路”的感觉。网友@小张大胃:买了120㎡的房子,住进去发现主卧小得连大床都放不下,后来才知道原来光公摊就占了30多㎡。特别是购买了连廊房子时,公摊面积能达到28%左右,也就是说房本是写着120平,套内面积也只有90平左右。
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多花了20多平的公摊冤枉钱,也就是几十万啊!这种现实与预期的落差,导致购房者对公摊面积的强烈不满。
更困惑的是,不同小区、不同开发商,甚至同小区的不同楼栋,公摊比例都不一样。网友@大设计狮喵小鱼:连公摊的“发源地”香港都已经取消了公摊……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广西、湖南湘潭以及广东肇庆等多个城市或地区,已先后提出按住房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这一变化旨在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提高透明度,确保购房者权益。广东肇庆的举措更为直接,从5月1日起,正式推行按“套内面积”计价销售,购房者只需为实际使用的面积买单。其实早在去年,广州就已放宽了赠送面积的限制,现在的楼盘得房率普遍能够达到90%甚至100%。深圳也在更新2024版的“建筑设计规则”,进一步提升得房率。近日,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全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通知》,2025年1月1日起,湖南省衡阳市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的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和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商品房网签合同时,应与购房人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专有建筑面积)计算商品房价款,面积纠纷条款应当载明以套内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价格作为处理面积纠纷的计价依据。总体来看,目前的新规主要分为两种趋势:一是直接按“套内面积”计价,二是通过优化设计,减少公摊面积,提升得房率。
这些变化,正意味着——取消公摊,真的不再只是讨论,而是正在逐步走向现实。取消公摊面积,部分城市终于“行动”了,毫无疑问这对于买房人来说将是实打实的好消息。网友@拾贰重楼:取消公摊是好事,但不能着急,必须完善相关制度,切实保障楼道、草坪等公共区域面积,否则可能会损害购房者权益。在这一利好政策宣布后,作为住户或者是购房人最关心的事,也希望有明确的解读文件,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当地已经宣布在某个时间段执行取消公摊的政策,那么,以前买到房子的业主,以后取暖费和物业费等怎么算?这是老百姓非常关注的事,毕竟这是与自身利益直接挂钩的。网友@岁月催人老:刚刚才接房,100平米就有25平米为公摊面积,咋办?这些都是网友们这真实的提问,也是关系到切身利益的事。网友@博学苹果kD:不要太高兴了,换汤不换药,取不取消公摊面积,买房人拿出的钱同样多!这也是网友们非常担心的一件事,就是取消公摊是好事,但在执行时,开发商玩套路。就是取消了公摊面积,但房屋单价却上去了,实际一套房子的价格没有任何变化,只不过听上去好听一点,没有了公摊面积。网友@半生553:既然取消公摊,就不能变相加价进套内价格。实打实的惠民政策不能被玩成这样。
实质上是没有任何的变化,老百姓还是没有享受到这一利好政策。
最后来总结一下:
对于取消公摊这件事,大家都有什么想说的,欢迎在评论区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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