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枚咸鸭蛋1000块!男子故意买46枚过期咸鸭蛋,索赔46000元

文摘   2024-09-19 06:06   山西  

“一枚咸鸭蛋竟然值1000块?!”

这个令人瞠目结舌的新闻迅速在上海传开。一个普通的超市采购,竟演变成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法律博弈。

事情的起因,源于一位名叫张晨的年轻人的“精明”发现。2024年3月的一个平凡夜晚,沪漂张晨拖着疲惫的身躯走进了家附近的超市。

本想随意买点晚餐果腹,却无意中发现了一个“商机”。货架上摆放的咸鸭蛋,竟然已经过期一天了!这个发现,让张晨的大脑瞬间活跃起来。

张晨没有立即揭发超市的疏忽,而是默默地拿起6枚咸鸭蛋,走向收银台。

他特意要求收银员为每枚鸭蛋单独开具小票,这个奇怪的要求虽然引来了疑惑的目光,但还是得到了满足。

第二天,张晨故技重施,又买了40枚过期的咸鸭蛋,同样坚持单独开票。

两天内,张晨总共花费101.2元,买下了46枚过期咸鸭蛋,手中握着46张独立的小票。

这时,他的“计划”才真正浮出水面。张晨直接找到超市负责人,亮出了自己的“王牌”。

“根据相关规定,超市售卖过期产品应当按照商品的十倍赔偿,不足一千得按照一千算。

张晨自信满满地说道,“我买了46枚过期咸鸭蛋,你们应该赔偿我46000元!”

超市负责人听后瞠目结舌,随即勃然大怒。他认为张晨的行为明显是在钻法律空子,企图敲诈勒索。双方争执不下,张晨一纸诉状将超市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张晨振振有词:“我只是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超市销售过期食品,本就是违法行为。我要求赔偿,完全是依法维权!”

超市方则反驳道:“张晨明知咸鸭蛋过期还大量购买,还刻意要求分开开具小票,明显是恶意消费,目的就是为了索取高额赔偿。这种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不应得到法律支持。”

法官听取双方陈述后,陷入了沉思。案件的焦点在于:消费者的维权行为是否有边界?商家的违规行为应如何惩戒?法律的公平正义又该如何体现?

最终,法院作出了令人意外的判决:超市需向张晨支付1020元赔偿,并退还购物款101.2元。

法官认为,超市确实存在销售过期食品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但张晨的行为明显超出了正常消费需求,有悖诚信原则,不应得到全额支持。

这个判决,既惩戒了超市的违规行为,又遏制了消费者滥用维权的歪风。

它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维权固然重要,但不能逾越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商家经营更要诚信为本,违规必将付出代价。

法律的天平,永远在寻找公平与正义的平衡点。在这个看似荒诞的“咸鸭蛋案”中,我们看到了法律的智慧和温度。

它告诉我们,无论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都应当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内行事,共同维护一个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你怎么看待这个案件?是否认同法院的判决?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