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后悔,他们该死!”
法庭上,一个17岁的少年面无表情地说出这句话,让在场的所有人都惊呆了。
这个看起来稚嫩的高中生,怎么会成为一个冷血的杀人犯?他口中“该死”的人又是谁?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个令人心碎的故事。
炎炎夏日,小王和父亲王军在街头摆摊卖炸串。父子俩忙得满头大汗,却乐在其中。
王军因工伤双腿残疾,只能靠摆摊维持家计。儿子小王放暑假了,便来帮忙。父子俩配合默契,生意渐入佳境。
就在这时,两名城管突然出现,粗暴地要求王军出示摊位证。王军苦苦哀求,说家里困难,没钱交摊位费。
城管不为所动,强行没收摊位工具。王军情急之下与城管拉扯,不慎碰翻了滚烫的油锅。滚油瞬间泼洒在王军身上,他发出凄厉的惨叫。
两名城管见状吓傻了,竟然转身就跑。小王目睹全程,赶紧拨打120。围观群众纷纷指责城管冷血无情。小王抱着痛苦不堪的父亲,心急如焚地赶往医院。
医生诊断后表示,王军烫伤面积超过80%,情况危急,必须立即进行植皮手术。
但高达几十万的手术费,让这个本就拮据的家庭陷入绝境。小王找到城管讨要说法,却被轰了出来。报警后,警方因证据不足,也无法立案。
就这样,王军在病床上煎熬了20多天,最终因伤重不治身亡。年仅17岁的小王,一夜之间失去了至亲。
他四处借钱,勉强为父亲办完后事。之后,小王再次找到城管部门,希望能得到一个说法和赔偿。
然而,城管部门态度强硬,称王军是自己不慎烫伤,与他们无关。这个回答彻底击垮了小王。
他回想起父亲的养育之恩,内心的仇恨如野火般蔓延。在一个深夜,小王跟踪到那两名醉酒的城管,用木棍将他们击晕,然后用刀割断了他们的喉咙。
案发后,小王很快被警方抓获。在法庭上,他平静地陈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坚称:“我不后悔,他们该死!”这番话震惊了所有人,也引发了激烈的社会讨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考虑到小王年仅17岁,未满18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小王有期徒刑25年。
这个案件折射出了多重社会问题。首先,城管执法不当,导致悲剧发生。其次,相关部门推诿塞责,让受害者家庭陷入绝境。
再者,未成年人因极端情绪而走上犯罪道路,也值得我们深思。法律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在这个案件中,如果城管能够依法文明执法,如果相关部门能够及时介入调解,悲剧或许就不会发生。
同时,我们也要反思,在面对不公时,是否还有比暴力更好的解决方式?
作为一个法律人,我想说的是,法律不仅仅是冰冷的条文,更应该是保护弱者、维护正义的温暖阳光。
每一个执法者都应该心怀善意,每一个公民也都应该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真正实现公平正义。
最后,我想问问大家:如果你是小王,面对这样的不公,你会怎么做?我们又该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