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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实证论文调节效应,交乘项系数不显著,且主效应有可能发生反转,这是什么缘故?以及如何应对这种情况?
在实证研究中,我们常常关注的是A对B影响的两者之间因果关系的研究,并可能地对其两者间关系的作用机制进行阐述和论证。当然,这也是一篇实证研究文章的主线和核心。
但是,显然这种教条性的研究思路一眼就就可望穿其中的内容,无法为读者呈现出更为意外的惊喜,从而会导致后续的投稿和审稿困难重重,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年轻博士或学者总挂在嘴边说“这个A对B 的影响关系是显然易见的,没有研究价值”。
那对于一个意图发表的研究成果而已,该如何去包装这个A对B 的影响关系呢?以此能达到使论文的阅读性和故事性更强,让读者回味无穷。其中,增加调节效应,引入交乘项,是一篇实证论文最为可靠的方案之一。
但是,对于实证论文调节效应,在引入交乘项时,交乘项系数不显著,或者此时主效应有可能发生反转,这是什么缘故?以及如何应对这种情况?
此时造成上述问题的重要原因可能在于:因为直接生成的交乘项与自变量、调节变量之间存在较强的多重共线性问题,很显然所生成的交乘项中包含了自变量、调节变量的信息。如果在回归分析过程中,直接通过自变量、调节变量来生成交乘项,并纳入多元回归分析中,很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为此,对于上述这种问题,我们在实证分析中对调节效应进行分析之前,有必要进行相应的处理。首先,在确定好调节变量的前提下,有必要对自变量、调节变量进行中心化处理(对应命令:center x1 x2);然后,根据中心化处理后的自变量、调节变量,进一步生成交乘项(c_x1*c_x2);最后,在回归分析时,再将自变量、调节变量中心化处理后的对应变量、生成的交乘项,同时纳入多元线性回归中。一般情况下,经过这种处理后,就不会存在“在引入交乘项时,交乘项系数不显著,或者此时主效应有可能发生反转”的问题。
此外,对于调节效应分析,有个折中的办法:根据调节变量的中位数来分样本,进而根据这种标准进行样本划分,对总样本进行分样本检验,以比较不同样本下自变量的系数差异,从而辅助调节效应的考察。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来讲,这种分样本检验与其所对应的调节效应是等价的,但在实际的系数解读过程中,分样本检验的系数解读与调节效应解读是不一样的。
为此,读者如果遇到“在引入交乘项时,交乘项系数不显著,或者此时主效应有可能发生反转”这种实证疑虑,可以考虑是否受到多重共线性问题的,而这种问题是由交乘项生成过程造成的,即可通过中心化来处理。
注:此为经管硕博圈的原创文案。如需转载,请联系开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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