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想要复现那种因为暴力带来的肮脏、晦涩、黑暗和情色,所以用了大剂量的灵猫香和茉莉,同时加入了微量的天然麝香。
茉莉就像一具散发着微微萤光的胴体,因为一丝不挂,所以显得格外突兀,又异常和谐。这种感受让我想起《挪威的森林》里,月光下赤身的直子。不同的是,同谋极度邪恶。而旁观的渡边,却盛满了虔诚。
在发售的一个月里,许多老朋友和新关注的同学,都陆续给了我不少反馈。
其中有爱到半夜写了一两千字,依然难表其喜爱的霓虹赫尔墨斯,有疯狂吐槽质疑我是不是想谋杀他,但又忍不住偷偷闻的牛姑姑,有用香料和历史人物,串联起一整个野兽出品,的旦一老师..
阅读时,我甚至觉得他们比我更了解ta。所以,今天的聚光灯一定,狠狠的打!
我将有一个独特有趣的纹身,一个打着酒嗝星光闪烁的灵魂,一个夜晚比白天自由的脑洞,一个不羁又有点自恋的大脑。实际是一个社恐且试着模仿别人相处模式的infp。过于浪漫又肤浅的人。与murder遇到时,当时正在试老朋友。说来有趣,本是被百年孤独所吸引,却带回了老朋友,而最后溺毙于murder。老朋友的味道如同名字一样,让人觉得绅士,有种被毛围巾包裹住的安心感。氛围缓慢到让人想起老式黑白电视带着轻微的噪点,安宁而祥和。打开murder后,给我的嗅觉一记重击,它像手术刀,带着精准而又不讲理的攻击性狙击了我的嗅觉,把老朋友带来的氛围狠狠驱逐出去,向鼻子宣布了主导权,呼吸之间,只能闻到它。霎时间脑袋里警铃大作,放下之后,老朋友的味道又缓缓攀上来抚慰,好似刚刚的只是惊梦一场。此时murder的味道还记得起来么?并不,但是打开它来时的张狂野性和抽身去时的干净利落,碾过鼻息,让人心里还在砰砰。我被murder杀住了。同谋是心怀鬼胎的共舞,是结束后最想摆脱的秘密。什么是同谋?是世界上最牢不可破的关系,是共同利益者,是共同掩瞒罪行也恨不得将对方杀之后快处理干净的秘密。是共犯,是合作伙伴,是见不得光的丑行。你亦与我同谋,与虎谋皮的刺激裹挟着不可言说的欢愉共同沉沦。生意人和骗子的合作,带着皮肉之欢与相互吞食的危机。利益维持的微妙平衡,一切不过是各取所需,都紧盯着,等待着,想将这最可爱可恨拆之入腹才能保证日后的高枕无忧。都自信能从这场欲望狂欢中全身而退,如同水手自信能征服大海,却被海妖的歌声诱惑,拖下水嚼碎了头骨。Murder,带着食肉系特有的媚。充满野性,闻到是昏暗灯光下半隐半现的腰肢,汗香淋漓。她是香艳的,但绝对不是媚俗。是一位可爱又迷人的反派角色,在博弈场中游刃有余的高手,为互赢欢愉而周旋,共邀沉沦,再一口咬碎你的脖颈后满意的抽身离开。作为共犯见不得光的刺激感带来的极致欢愉,在即将到达高潮的那一刻抽身而出,从顶端跌落,令人窒息,像是心脏快被杀死,灵魂想要出窍却不得不重新困于躯壳,只剩下无意识的悸颤。她的戏谑,她的狡黠,她聪明绝顶又喜怒无常。你会埋怨她吗?当然会,但她离开后的空虚又如跗骨之蛆般伴随直至墓地。你想高声咒骂她的顽劣,却如败犬,悻悻而吠。No pay No play.打从一开始就心照不宣。她所图非爱,而是她自己。 仿佛是失火,想要遏制却失控的越来越膨胀。她的前调直白而又带着勾人的委婉,不似弗朗明哥女郎的明朗热烈,扎根更加底层,更加黑,更难以启齿的角落。一位混乱地带的女性,没有背景,没有筹码,带着一身明晃晃的野心和欲望,暗含赤裸的勾引。明码标价她的魅力,如此自负,如此可爱,如此乖张又恰当好处。滋生于人心被教条捆绑而日益畸形膨胀的欲,教唆着,酝酿着,抛弃一切伦理享受感官的快乐。快感吞噬理智在暗处汹涌,顶破道德陷落的遮羞布,谋杀人性,沦为奴性十足的佣仆。当麝香潜伏而出的时地位调转,被消遣的普通玩意理所应当丢弃。上流社会的下流算计催发而生的性感尤物,不见光处欲望披着一身华丽毛皮尖啸,如此荒诞,如此痴迷。茉莉引出比黑更黑的黑夜,她自夜里,择人而噬。 在物欲横流的时代,爱与不爱都不重要。不过是取悦的手段,总有人为此买单。第一次用Murder,你仿佛看见鬼怪,漆黑一身,眼睛幽暗深邃,它在看你,乌云在看它。没药酸涩苦辣,灵猫香狰狞血腥,间杂着尖叫的麝香,鬼怪。那时候你还不认识赵先生,喜欢穿粉色黄色裙子,或者白色。赵先生给你买的都是黑色。你穿上黑色衬衫和黑色长裤,手拿黑色包包,镜子里鬼怪第一次注意到你,黑色的你。你觉得镜中人不是不好看,但不是你。赵先生说,慢慢就习惯了。由此,你告别了所有颜色,脸庞越来越白,此外全部乌黑。要等多久呢,那时候黑色会不会变成白色?黑色衣服穿久了,斑斑驳驳的白色混杂其中,在灰蒙蒙的光照下,不洁不净。黑色不能混杂白色,黑色只能搭配黑色,在空虚空旷的世界中,黑。赵先生的妈妈说,我早就见过你了,你一直穿黑色,还挺稳重的。赵先生的妈妈便笑,送你的见面礼是一条黑色项链,中间的吊坠也是黑色的。后来你管她叫母亲,你也送她黑色内衣,乌皂玄青,没什么不同。鬼怪说,我一直能看见你,看见你不高兴的脸,藏在每一朵笑容下面,表皮和真皮撕裂,外面眉开眼笑,里面狰狞痛苦,你在被他塑造、建构、雕刻,你愉快地难过着,并帮助他在自己身上涂改、修正、削减,帮助你自己成为他希望你成为的样子,练就一身园艺术。
鬼怪说着,便转过身消失了。那是你第一次见到鬼怪,后来你想,哪里有什么鬼怪,一片漆黑罢了。打开衣橱,你把Murder洒在地上,再洒在肩头,整间房子都是它的气息,像厉鬼、山魈、猛虎,像艳帜、妖幡、罗裙。一滴敬远去的男人,一滴给死掉的自己,都是鬼怪,硬碰硬,心吃心,你比他更希望成为他想要的样子,为此你惴惴不安,收起一切他不要的颜色。成为他想看见的参天大树,用黑色枝叶披挂起刀枪剑戟,把自己体内的藤萝野草全部杀死,在他动手之前结果一切。你没有输,但赢了自己,不知道算不算赢。Murder是你心中的鬼怪,此后所有夜晚,它都兴风作浪,比夜更夜。当伍子胥劝说吴王夫差释齐先越失败,反被派去出使齐国那一天,他一定感受到了命运的神奇。伍子胥既不姓伍,也不名子胥。他姓芈。其先人中有一位伍举,在楚庄王时期以直谏发达,荫蔽后人。到楚平王时,伍子胥的爸爸伍奢被任命为太子建的老师。楚平王是个杀兄篡位、杀太子取儿媳的货色,伍奢不可能不知道,但他继承了先人直谏的作风,当着楚平王的面,把撺掇楚平王取儿媳、杀太子的费无忌骂成谗贼小臣,于是他和他另一个儿子伍尚不出意外地出意外了。被杀全家这种事,就像桦木焦油一样,淡不掉的。伍子胥跑得比较快,跟着太子建一起逃去了郑国。郑国对太子建很好,他却答应晋国做间谍,要灭了郑国。太子建应该压根没跟伍子胥商量,不然伍子胥会把他直谏谏醒,郑国那时当家的是子产,被孔子夸很多次的那个子产。太子建遗传了他爹的德性,却没遗传他爹的智商,还没出手就被底下人告发,被子产诛了,留下个儿子熊胜。伍子胥吓得要死,跟熊胜一起逃去吴国。大仇未报,主上二百五,前路未卜,后有追兵,伍子胥半道上病了, 一路乞讨到的吴国。据说伍子胥一夜白头,广藿香般的苦大仇深。但伍子胥黑化到海狸香的程度,离不开吴国这片沃土。吴国开国,是因为周文王的爷爷古公亶父想传位给周文王的爸爸季历,但季历前头还有两个哥哥,这样搞有悖宗法。这两个哥哥看出了老父亲的心思,跑得比伍子胥还快,连父亲的葬礼都不回来主持参加,一路跑到荆蛮,当起了野生小花茉莉,纹身断发,以不孝成全孝,自号勾吴,史称吴太伯世家。以让德立国的这一家子,偏偏出了一个叫寿梦的大花茉莉,他即位后开始称吴王。寿梦动了跟古公亶父一样的心思,想传位给他的第四子季札。大儿子二儿子三儿子搞行为艺术,放着吴太伯的样板不学,装模作样地让季札即位。季札又不傻,当然推辞,于是大儿子即位,并且依次传位给自己的二弟、三弟,说是要直到四弟季札即位,完成父亲的心愿为止,把人设立到了生命最后一刻。司马迁评价季札为“闳览博物君子”,说他“见微而知清浊”,可以说是吴国最后一株小花茉莉,又怎么会看不出他一家子已经都是大花茉莉,乱臣贼子的吲哚味盖不住,所以直到他熬死了三个哥哥,也不肯继承王位。三哥的儿子即位,是为吴王僚。大哥的儿子公子光很不服气,心想你爸爸和我爸爸都当过吴王,我爸爸还是你爸爸的大哥,要是季札这株小花茉莉即位也就罢了,我们都是大花茉莉,凭什么现在是你而不是我即位呢?于是黑化出灵猫香和麝香,一心要干死吴王僚自立。灵猫香和麝香对大花茉莉的吲哚味加强十分可怕。伍子胥到了吴国,游说吴王僚伐楚,公子光出言反对。伍子胥两眼一眯,看出公子光的狼子野心,想到以公子光为同谋:我献刺客专诸给你,助你弑君篡位,你之后帮我伐楚报仇!可怜吴王僚跟这两个黑化的人比起来,是个傻白甜,以为自己本质为大花茉莉,可以当一朵菊花,公子光邀请他去公子光家里吃鱼,他还真去了。吴王僚甚至和他爸爸那一辈一样,热衷行为艺术,去公子光家吃饭时,把亲信卫兵从王宫陈列到他在公子光家的坐席前。奈何伍子胥引荐给公子光的那名刺客,专门学做鱼当厨师,把匕首藏在烤鱼肚里,进给吴王僚。鱼肠剑出,菊落。公子光成了吴王阖闾,伍子胥如愿以偿地率吴兵攻入楚国的都城郢。伍子胥终于迎来了他人生的高光时刻:鞭楚平王尸三百。伍奢评价他这个儿子“刚戾忍诟”,与伍子胥一起鞭尸、后来置伍子胥于死地的奸臣伯嚭评价伍子胥“刚暴,少恩,猜贼”,司马迁评价伍子胥“怨毒”。但最妙的是伍子胥的自评。楚臣申包胥逃到山里,派人告诉伍子胥说,老朋友,你作为楚平王的旧臣,跑去侍奉吴国,现在还来鞭楚王尸,太过分了吧,真是太没天道了!伍子胥回:“吾日暮途远,吾故倒行而逆施之。”我对得起我父亲,对得起我兄弟,是谓孝悌,追随正牌继承人太子建,把他儿子熊胜好生安顿在吴国,是谓忠信。我助力吴国王室相残,你们可以说我不义,可你们一个个说着风凉话,难道要我放弃复仇,做一个不忠不孝之人?如果是这样,那我宁可倒行逆施!每一鞭子下去,都甩出伍子胥心头之血,开出一朵朵大马士革玫瑰,暴戾,怨毒,强烈。后来,吴王阖闾的儿子成了吴王夫差,伍子胥的命运也迎来尾声。站在伍子胥的视角,他不明白为什么吴王夫差不听他的直谏,放弃近在咫尺的越国,去攻打遥远的齐国,最后还赐死了他。我们今天知道,伯嚭收受了越王勾践的贿赂,在吴王夫差面前把伍子胥祖传的直谏,说成“专愎强谏,沮毁用事”。越王勾践有范蠡帮他治国,有西施为他迷惑吴王夫差。而齐国要攻打鲁国,于是孔子派子贡出马,先说服齐国释鲁先吴,又说服吴国释越先齐,贿赂伯嚭也是子贡给越王勾践出的主意。最后的效果是:“子贡一出,十年而存鲁、乱齐、破吴、兴晋、强越。”被这么多高手针对,伍子胥真的很难。“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伍子胥在地下如果读到晚唐罗隐的这两句诗,不知作何感想。形势变了,各诸侯国都是些叛来叛去、手足杀作一团的玩意儿,所以伍奢死于谗臣与昏君,伍子胥绕了一大圈,还是死于谗臣与昏君。只有季札自始至终没掺和这些人的连滚带爬。他得知公子光杀了吴王僚,跑去吴王僚墓哭了哭,又该干嘛干嘛了。季札也的确做不了什么,他与郑国子产一见如故,孔子都前往观摩季札如何为儿子举办葬礼,这样一位君子,难道可能在周天子还在的时候,自称吴王吗?他能成功预言三家分晋,又如何看不透子侄辈的德性,要为自己和自己儿子招致杀身之祸呢?季札和伍子胥,两人活跃在同一时期,一定知道彼此的存在,但想来季札不会愿意与促成自己亲属相残的人相交,而伍子胥这么一个执着于自己强烈情感和目的的人,估计会忽视季札沉香一般珍贵的礼乐造诣,香根草一般的君子品行,和斋戒祭祀时的焚香。季札为吴国出使时,曾经经过徐国,徐国国君喜欢季札的佩剑,但不敢说。等季札出使完毕,归途再次路过徐国,想把完成使命的佩剑送给徐君时,徐君已死,于是季札把剑挂在徐君坟冢的松树上,离去。其实伍子胥和季札很像,虽然前者倒行逆施,后者哀死事生,以待天命,但他们都对得起先人,对得起主上,最终都是为了对得起自己的心。本来能成为朋友的两人,因为时局不可能成为朋友;伍子胥想克绍箕裘当个直谏忠臣,结果楚国和吴国都辜负了他,季札一心想要吴国宗庙不绝祀,以身为让德表率,最终吴国还是始于让,灭于不让。这就是老朋友的百年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