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转学工作,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学相关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定于2月1日-2月8日现场登记、审核办理相关手续。
红寺堡区教育局后院二楼基教与考试中心办公室。
(一)义务教育阶段。满足以下条件的监护人,其子女可以申请转学:
(二)高中教育阶段。因户籍转入我区或在红寺堡购房的外县高二学籍学生,可以申请转学(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不在网上登记)。
材料提供必须为合法监护人名下的户口本、房产或办理的各类证明资料。
(一)持有红寺堡户籍。须提供监护人、学生本人户口本。
(二)持有红寺堡房产。商品房:须提供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契税发票等。没有办理房产证须提供备案后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等;二手房须提供贷款合同、贷款凭证、契税发票等过户手续必须齐全。自建房:提供宅基地证或不动产证,无房产证的自建房住户可提供住建交通局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卡”以及近6个月缴纳水、电、气等佐证材料。
(三)进城务工子女。租住房:须提供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监护人家庭无房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暂住证明,城区租房合同,用人单位出具务工证明、近半年工资流水明细,2023年采暖缴费单以及近6个月缴纳水、电、气等缴费佐证材料。公租房、廉租房:提供公租房、廉租房证明及2023年的采暖或近6个月缴纳水、电、气等佐证材料。
(一)转学转入的学生依据城区中小学空余学位,按照“已购房-红寺堡户籍-租住”先后顺序统筹安排就读,无空余学位时不再安排学生转入。
(二)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前,应严格核查学生的学籍信息,避免通过转学变相留级。义务教育阶段毕业年级不办理转入。
(三)转入红寺堡城区学校和乡村学校的学生,教育局统一调配,如不按时到分配学校报到,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四)凡外县区转入学生一律不提供校内住宿。
(五)转入各校就读的学生必须依据此公告流程办理转学手续,学校不得私自接收转入学生。
来源:基教与考试中心
170元一套
热线18109521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