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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经开区:万新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延期赔款未兑现
本人于2020年1月在萍乡经开区翰林悦府购买了房子,且开发商未如期交房于我,按照合同要求,开发商应该赔付一万多元延期赔付款给我,但是一直没有兑现或者间接转抵物业费兑现于我。现在我办理收房,开发商的临聘物业新胜物业公司却不认账,还要我先缴纳八千多元的物业费。现在请求政府帮忙解决翰林悦府延期赔偿款问题,按照合同要求直接将赔款兑现或者转抵物业费兑现于我,履行赔付的合同承诺。
收到贵平台转来的“萍乡经开区:万新小城镇开发有限公司延期赔款未兑现”办件通知单后,经开区彭高镇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反映人:刘先生,电话:1827992XXXX。诉求的主要内容:本人于2020年1月在萍乡经开区翰林悦府购买了房子,且开发商未如期交房于我,按照合同要求,开发商应该赔付一万多元延期赔付款给我,但是一直没有兑现或者间接转抵物业费兑现于我。现在我办理收房,开发商的临聘物业新胜物业公司却不认账,还要我先缴纳八千多元的物业费。现在请求政府帮忙解决翰林悦府延期赔偿款问题,按照合同要求直接将赔款兑现或者转抵物业费兑现于我,履行赔付的合同承诺。
二、处理情况
彭高镇住建办派工作人员到翰林悦府开发商了解核实,据开发商负责人述说,延期交房是由于疫情及诸多不可抗因素问题导致,属于不可抗因素,因此不存在违约金也无法支付,如有异议可自行起诉;同时由于物业公司非开发商企业,属于正常经营无法抵扣,交房需自行缴纳。彭高镇已致电当事人,告知其处理结果。
特此回复!
回复时间:2024-10-15 17:08
来源 | 问政江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