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秋月,女,现任台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她先后获评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优秀法官”、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等功、台安县妇联“三八红旗手”等荣誉。
“承办人运用庭审优质化模式,通过规范诉答文书,庭前会议,对案件基本事实进行了梳理,初步确定了争点。整个庭审程序严谨,脉络清晰,涵盖了庭审优质化所有要素,效果非常好。但细节把控还需加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还需要在庭审中多加历练。”在台安县人民法院视频会议室里,民事审判庭庭长徐秋月分享着观摩庭后的心得体会。
从初登审判席的青年法官,到如今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徐秋月在民事审判领域深耕十余年。她用行动践行为民初心,用心用情书写着促进社会和谐的篇章。
徐秋月在庭审优质化案例分享会上发言
“多亏了徐法官认真负责,不然我们行这件案子还不知道是怎么样呢。”2016年初,原告某金融机构与被告刘某签订《借款合同》,合同约定了贷款金额及期限,并约定按季还息,到期结清本息。被告刘某以登记在其名下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为本案贷款主债权提供担保,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合同签订后,某金融机构向刘某发放贷款。截至起诉之日,被告刘某仍未还清全部欠款。
案件立案后,徐秋月仔细梳理案情后得知案件因涉嫌刑民交叉,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及抵押权是否优先受偿存在很大争议,无法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为此,徐秋月运用新型庭审优质化技术,组织书状先行、诉辩交锋,在庭前明确了争议焦点,在庭审中让当事人围绕争点举证质证,阐述观点。面对当事人的疑问,徐秋月通过释明权行使和适度的心证公开,让当事人对审理结果有了合理预期,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息诉服判,该案一次性解决纠纷。
“作为审判法官,不仅要把案件审清楚、审明白,更重要的是真正化解纠纷、解决问题。”正是秉持着这样的信念,徐秋月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换来了群众的满意。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自担任法官以来,无论面对多么复杂多变的案件,徐秋月都能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的立场,以“如我在诉”的态度,竭力办好每一起案件,解决好诉讼当事人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深刻内涵。
作者:王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