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贯彻落实鞍山中院“以庭审优质化”为中心,做实“公正和效率”的精神,以诉答文书规范化为先导,在民事审判领域探索推行新型审判技术,构建“诉答文书规范化+书状先行、争点交锋”的庭审优质化工作体系为指导,成功化解了14件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并即时履行,让同村、邻里关系再次恢复和睦。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 情 简 介
审 理 过 程
典 型 意 义
案 件 效 果
该案例在11月8日至9日召开的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上进行了介绍,案例的展示得到了分论坛与会嘉宾的热烈讨论;在11月13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庭审优质化案例展示会中,该案承办法官向九位来自省内各行业的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了案例介绍。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柳树镇西大平山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智就谈到,“在村里,类似的占地纠纷时有发生。台安县法院魏来法官判的这个案子最终以调解结案,注重的是矛盾纠纷的疏导,真正让新型审判技术的作用凸显出来了。”推行庭审优质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如我在诉”的意识,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精准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