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安县人民法院,有两位女法官,同叫“魏来”。同为年轻骨干的她们,分别在刑事和民事审判领域用高水平专业能力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她们用女性的细腻、坚韧和执着,撑起了公平正义的蓝天,谱写台安法院的美好“未来”。
魏来,女,现任台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曾获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办案标兵”、鞍山市妇联“巾帼建功”标兵、台安县人民法院“办案能手”、台安县人民法院优秀法官等荣誉称号。
魏来,女,现任台安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曾多次获得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表彰嘉奖,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优秀网评员”、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能手”称号。
“刑事审判关乎被告人的自由、财产及切身利益,关乎被害人的权益、诉求,更关乎广大群众的安全感。如何通过刑事审判的过程和结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作为刑事审判法官应该承担的重任。”
2024年重回刑事审判庭的魏来,让她重拾多年前在刑庭工作的回忆。从刑事审判到民事审判,又重新担任刑事审判法官,这样的工作经历让魏来在涉刑民交叉案件审理中,更多了几分思考。
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告人黄某某驾驶货车与被害人王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摩托车相撞后,摩托车车体碎片又与田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当场死亡。台安县交警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黄某某因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某未戴安全头盔、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负次要责任,田某某无责任。
公诉机关提起指控后,魏来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考虑到被告人黄某某有积极赔偿意愿,魏来多次与双方沟通,就民事赔偿部分耐心听取双方意见,从法、理、情多方面向双方做调解工作,缓和双方情绪,充分释法说理,最终促成了被害人家属与黄某某达成和解。在该起案件中,魏来融合了民事审判中的调解理念,既依法惩治了犯罪,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将法理、情理完美融合,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民事纠纷虽然琐碎,但件件关乎民生。审理案件不仅考验法官的专业素养,而且关乎群众的安危冷暖是否得到关切、社会公平正义是否得到伸张。多年来,魏来一直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
有一起农村土地纠纷案件,双方因土地承包问题产生了激烈冲突,矛盾不断升级。魏来在受理案件后,多次前往该村现场了解情况,耐心倾听双方诉求。她深知,此类案件不仅关乎法律,更涉及邻里之间的和谐相处。于是,她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运用情理法融合的调解技巧,多次组织进行协调。经不懈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不仅解决了实际问题,还修复了邻里关系,让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重归于好。当事人感激的说:“魏来法官不仅帮我们解决的了纠纷,还让我们真切的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与温度。”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案件类型下,如何提升法官的审判能力,从而提升案件质效、加强公众信任度、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是魏来一直不断努力的目标。在鞍山庭审优质化改革中,魏来积极主动学习新型审判技术,并将之融入案件审理全过程,最终将这起案情复杂、案件时间跨度大、双方分歧较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用一次庭审审结。在2024年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上,魏来作为法官代表,分享了自己在办理该起案件时运用新型庭审优质化方式技巧的心得体会。
“2024年台安法院受理各类案件6859件,结案6526件,同比分别下降13.25%和11.88%,人均结案221件,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取得了新进展……”
正是一位又一位如“魏来”这般的法官,在点点滴滴的工作中,用青春绘就台安法院的美好未来,用实际行动坚持对党的无限忠诚、对司法事业的坚定执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俯仰无愧天地,用手中的法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