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安全日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随着气温降低
人的反应速度降低
交通事故的发生率随之增多
而交通安全更要时时警惕!
背景由来
2012年11月1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自2012年起,将每年12月2日设立为"全国交通安全日",旨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增强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加强社会公德建设。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作为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于1994年开通并投入使用,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全/国/交/通/安/全/日
交通安全:步行
★ 红灯停,绿灯行,遵行安全行。
★ 禁止翻越马路中间护栏。
★ 横过马路,左看右看,确认安全再通过。
★ 横过马路,还可走过街天桥、地下通道。
★ 不在停驶的车辆旁逗留。
★ 滑板车、平衡车、轮滑,不能在公路骑行。
全/国/交/通/安/全/日
交通安全:骑车
★ 12岁以上可以骑自行车。
★ 16岁以上可以骑电动车。
★ 骑自行车、电动车需走非机动车道。
★ 骑行过程中不可以单手握把。
★ 骑车必须戴头盔,一盔一带。
★ 骑车时,不能追逐打闹。
全/国/交/通/安/全/日
交通安全:驾车乘车
★ 不要酒后驾车。
★ 等车时,不要站在机动车道上。
★ 不随意离开座位,不在车内走动、追闹。
★ 乘车系好安全带,前排后排都要系。
★ 不要将头伸出窗外。
★ 先观察,再开门,右侧上车更安全。
★ 不要向车外扔杂物。
全/国/交/通/安/全/日
我们每个人
作为交通参与者
请一起携起手来
共创文明交通
编辑:张云岚
校对:刘方芳
审核:李雪伟
内容来源:综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澎湃新闻
素材来源: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